- 主题:我发现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对彩礼的认知的不同
我没退过货,不过猜想中要是买个手机用了六天后把屏幕刮花了,应该就不让退了吧?再比如我们给家人买双鞋,店员会说号码不合适或者颜色不喜欢可以换或者退也行,同时会提醒说是要不影响二次销售,那么应该就是不能穿着上街的吧,实体店肯定是这样的。。那网店不至于说甭管用成啥样穿成啥样了都能直接退吧?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的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 一样可以体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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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用买卖概念,那么也应该是两厢情愿才能成交。
他们不是说了么,女方是明确表示过婚前不接受睡觉的,那么假设这就是买卖,那么女方的态度就是背书啊,分明是有约定在先,这是合同条款的概念了,不接受合同条款为什么要往下走流程呢。
就像我们结婚在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默认婚后收入是夫妻财产,从而有所谓婚姻法也好民法典也好的依据,但是如果婚前大家就说好了婚后财产独立,那就是双方约定,口头协议也是协议,回头反悔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活该进监狱啊
: 恩格斯说得对
: 所以我说鼓励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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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不成立的常规做法是解约,而不是上手抢,抢就会被抓。比如一个手机六千,店家说我们只接受百分之五十预付款也就是你先给我三千,以及提货条件是付清剩余百分之五十啥时候再给剩下三千啥时候我发货,俗称款到发货,这是强势供货商的表现,做买卖事实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付款条件看的是谁更加强势。那么作为业主买家既然觉得条款不能接受,正常做法是那算了预付款不给了出门换供货商。那么男方的做法是什么,他一把拽过来手机啪一摔完后说喏喏你家手机屏裂了哈,你是供货商难道你会说哦行吧行吧那你拿走吧。。要做买卖就守规矩,甘蔗从来没有吃两头的。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卖不成立也不是简单把买家判刑
: 所以有些激进的人主张废除强这个罪
: 价格谈不拢,算强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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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环节环节当然讲体验感了啊,问题是现在说的是付款环节啊。
第一商品的付款条件是双方洽谈,并不是买家说了算,在买卖最终达成之前,商品的所有权归卖家所有,强买和强卖都是会最高可上刑的。
第二我们都知道什么叫最终用户买单,一切商品的成本都是转嫁到最后那个出钱的人头上的,客户的体验感越好,商家的毛利润会越高,羊毛全在羊身上。
第三就算全天下的其他手机都可以做到效期内包换,仍然不能阻止某一家手机店就是要坚持全款发货,你可以不买他家的手机,但是不能强制说要求他们和其他家一样。
总之如果这真的是买卖,那一句话,男方将完全不占理。
如果这不是买卖,尚且可以说女方有不当之处,例如最简单的既然不能接受婚前有亲密相处,那么就并不合适作为女主人随意出入新房,尤其还竟然睡午觉,好说不好听的算怎么回事。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的商品可以做到终身用坏包换的
: 一些小品牌手机好像也可以做到有限期内包换的,比如一年两年三年
: 总之不论买手机还是买鞋,买前店家都会热情地拉着你试用,试穿。买鞋的话,服务人员有的都帮你穿鞋,就怕你不满意,根本不会威胁你,不给钱怎么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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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人跟我说现在上海的小伙子流行相亲约在咖啡店,然后进门后以呀不巧我昨天失眠了今天不敢喝咖啡开场。。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小年轻谁还结婚?也就我们80后老老实实本本分分,老老实实上班,老老实实回家做家务带孩子伺候老婆
: 现在90后结婚的越来越少,有钱花自己身上,小学生都知道不做供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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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偶和择业没啥本质区别,都是看谁的主场,比如想想自己随着职位话语权的增加面对公司的态度是怎么样变更的,一回事,感情没到就是看资本,感情到了资本就不再是一票否决。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组织相亲都没大有男人参加,里面全是女人
: 这算买方市场吧
: 这些女的不要彩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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