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发现同情教授的越来越多了,不可思议啊。
教授违背师德按校规处理,是合理的。网上应该不是同情吧,是惋惜与警示,因为管不住下半身失去了前途。
女生劈腿没有违法,但女生的前男友网上公布女生信息确实违法了,就算你死我活也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 在 arch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说,都成年人了,你情我愿,为啥师生不能恋爱?
: 有说,即便是发现了,她男朋友分了就行了,何必你死我活,
: 还有认为处罚的太过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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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被侵害人不一定会起诉,例如女生觉得丢人就销声匿迹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否违法由法庭认定,侵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权等,都有法定抗辩理由。这种自己承担违法后果也没啥可说的。只能说法律制裁不够,违法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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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这个例子完全不是一个类型,他女友劈腿,就全网曝光其信息,是需要正义来制裁他女友吗?
对这个教授曝光举报就够了。
【 在 scop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友公布这个不违法的
: 你看看清华毕业生苏州工业园区 临夏幼女强* 孙小果
: 不公开没人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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