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哪个人家像张兰汪小菲一样,把家里的事来回炒作
公共泳池等地点属于特殊情况。
只有在类似这种情况下,穿着泳衣泳裤这种遮蔽很少的衣物在异性,特别是未成年非直系亲属异性面前,才是合适。
而且,这种情况不是经常发生,绝大多数人不会天天泡在泳池里,不会经常看到这种异性装扮和肉体。
家庭内部则不同,是长期的共同居住,是私密的空间。
你拿公共泳池做例子非常不妥。
a可以在公共泳池里在b面前大部分裸露,但a不能跑到b的家里这么做,除非符合道德且得到b(或房间主人)的允许。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装束,去公共游泳没问题话,也不好过度说什么裸露影响心理健康。夏天大街上板儿爷也是光膀子。具没有资格争夺监护权是另一个问题张兰提这个,也属于正常吵架找话把,不违反法律道德这些,就是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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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84.49.*
亲情权 :又叫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的管教、保护的权利(也可以说是义务),亲情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一基本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专属于父母的权利。
抚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别人不能随意管教他人的孩子,这就说明是权利
你自己不懂,不会搜索么?不会学习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亲权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不知所云。
: 抚养是义务,不是权利。第根据民法典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跟随某一方生活,另一方一样有抚养义务。抚养人的法律概念是法定抚养义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样依据前述一千零八十四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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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u0415 FROM 123.191.180.*
FROM 123.191.180.*
是监护人,但不是一家人,你不要故意混淆
家庭是有明确的定义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亲权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不知所云。
: 抚养是义务,不是权利。第根据民法典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跟随某一方生活,另一方一样有抚养义务。抚养人的法律概念是法定抚养义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样依据前述一千零八十四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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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0.*
你得回帖毫无逻辑
1.先说膀爷,光着上身本来就是不文明行为
但膀爷还没到只穿内裤的程度
你拿这个举例子,完全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2.游泳、以及旅游景点部分人穿着泳衣去路边摊
以上都属于我说的特殊情况
要是有人穿着泳衣去正常饭店吃饭,那就是不文明行为,会被大家侧目
3.除了上面说的游泳池这种需要穿着特殊服装的特例
其他时候都应该注意着装,包括在家里
自己一个人在家,没人看见的情况下,只穿内裤不算什么
或者夫妻这种关系,因为亲密,所以这样穿也没什么
但显然继父和继女不是这种关系,而且是需要避嫌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场合都行,私人场合反而不行?夏天穿着泳衣去酒吧路边摊的多了,也不是泡泳池才能穿泳衣。板儿爷光着棒子也不是去游泳。张兰恰恰不是人家的主人,可以选择自己怎么做,甚至可以说闲话,但没权利定义别人家的规则,定义什么是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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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0.*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婚生子女郑某羲与郑某睿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只改变郑某某与肖某对婚生子女郑某羲与郑某睿的共同抚养方式。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除”的规定,综合郑某某与肖某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双胞胎子女均由肖某抚养更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因此,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毫无依据。民法典根本只字未提的玩意儿。
: 你自己理解没意义。一个法条也贴不出。抚养明确由民法典界定为义务。管教是监护权利。稍后常识的也会明白,即便因法定原因,个人过时行为(如虐待子女等)被依法剥夺监护权的父母,也依旧要履行抚养义务,以给付抚养费形式。你基本概念混乱,仅凭想象,毫无依据,是症结。你咋想没用,要有法律依据。我囯是成文法。没有依据还自以为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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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0.*
共同生活四个字看不到?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靠发明概念活着。近亲属范围,也是顺位监护人范围。
: 近亲属不是一家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是一家人?民法典1045条,明确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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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0.*
你这才是抬杠
孩子常年跟S和她姥姥住在一起,一年跟张兰能住几天?
这叫共同生活?
假如某个孩子有个姑姑,和她一年在过年的时候见一面,那也成共同生活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汪本来就有接孩子回北京共同生活的权利,疫情后更是没有阻碍了。又不是每一天都共同生活。难道接来了就是家人,送走了就不是家人?为了抬杠啥底线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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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u0415 FROM 123.19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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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只信明文,这就太搞笑了
法律的成文,背后是有法的精神、基本原则在里面的
因为没在民法典里出现,就能否定这些基本原则和精神么?
2.我在前面的帖子就说过,抚养权的意思,就是直接抚养人
你自己看帖不仔细而已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有什么亲权?好笑。抚养根据法律是义务,法条明确所谓抚养权是直接抚养人地位。拿个根据婚姻法的判例,有啥意义?婚姻法也无抚养权字样,任何法律都没有。抚养问题,由谁抚养,都是一个意思,直接抚养人,跟随某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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