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食堂用餐人设集体被崩
现实是领导认为合适那就合适。
而且很多底层也真的认为合适。
想想严打。
当然也有认为不合适的人,但讲法理情理平衡的复杂问题很难说清楚。
要我说,那么多放不到台面上的现实,这种只是小题大做的问题,其实在现实中算不得问题。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都在骂楼主同事没素质,楼主他同事打包是有错,但这种错误至于这么上升么?
: 楼主同事这种情况换个场景吧:
: 1、如果孩子在学校弄坏了桌椅板凳,可能只是在上面刻了个“早”字,肯定是故意,老师看到了,那写检讨、通报全校批评树立典型是否合适?是错了,但惩戒是否合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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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想法跟我以前很像,但现在我觉得:
人类权力制定的法律竟然能凌驾于权力之上,本身就是描绘给顺民的幻梦。
如果一个法律有可能威胁到真正的权力,除非掌权者愚蠢,它就不可能被允许制定出来。
只不过,权力操纵法律的行为有明有暗,就好像吃相有好看不好看一样。
具体到这个案例,我铁定不站楼主,因为前提是自助餐,而且他不明确说明这一点。
前些日子我恰巧遇到一个情境,就是要不要顺手用公家的设备 ,在似乎没其他人在意的情况下,打印一张自己需要的材料。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不能把自己的道德搞得那么廉价。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这种操作的结果是权力凌驾在法律之上的,谈什么法治
: 大家都保证自己最好这辈子不要犯一丁点错
: 否则也请自觉接受这种无限上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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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
如果楼主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全面真实准确的叙述事件的过程,也就是明确说明是自助餐。
这一点我非常看重。
做不到这一点,就证明楼主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既然本身就是鸡贼,被小题大做惩罚其实有某种现世报的意味。
因为,这次事小,但他这种道德水平,会只有一次吗?
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作小事,反复发生,不以为意,那被别人抓到在权力范围内借题发挥,我觉得也很正常。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有错这件事,楼主有说自己对吗?
: 我觉得在这个结论上即便楼主本人跟诸位没有矛盾
: 但这种程度的处罚合理吗?有依据吗?如果再追加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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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是圣人,但道德应该多自省是有道理的。
犯错,就得认罚。能灵活争取的部分再努力一下,不行也没办法。
这个事情你不用问我,问规则和权力,以及他们背后的人的目的。
实际上并没有根据某人的喜好无限追责,追责是有限的,原因也不是某人的喜好,而是达到杀鸡儆猴,降本增效,维护自助餐规则的目的。
经理没太大问题。
你觉得委屈可能是因为在楼主叙述引导下,代入感太强了。
但这世界上就是有事情叫撞枪口和杀鸡儆猴。
哈工大杨同学找人替考被开除的事情,比楼主如何?
这种行为叫不叫作弊?按学校条例处理有没有错?同教室考试或者不同科目类似情况没人举报或被查出来的有多少?
怎么看待规则,潜规则怎么运行,能拿到台面上的东西是哪些?
成年人做事情的时候就应该想清楚后果而不是心怀侥幸,这样早晚出事。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慎独是自律最高境界,我相信有圣人肯定做得到
: 你今天不打印一张自己的纸,那么是否终其一生都不会有一丁点儿道德瑕疵?不会犯一丁点错吗?
: 这种根据某人喜好无限追责真得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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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闻其详
【 在 Siegel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你前面的帖子和这个帖子,其实你的思想很危险,你自己却意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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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核心态度很可能是:
这次违规被抓了,被小题大做惩罚,真憋屈。
这个认识其实很不到位。
无论是对错误,对规则,还是对权力和秩序。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没认为自己错了吗?我是没读出来这种意味
: 首先这件事他们破坏规则了,我觉得他们当场就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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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富豪财产被没收的明文规定在哪里?
币安赵长鹏案,法律规定,和解协议,保释问题你如何看待?
权力行为除了依据个人喜好,还会依据社会规则和现实需要。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某人喜好?那有明文规定如何惩罚吗?我读LZ原文没有看到,感觉每一个行政处罚都是在他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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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aachn FROM 123.117.56.*
FROM 123.117.56.*
你静下心来看看,基本上都是权限范围内正常行为,不需要规定。
约谈就是谈话,领导找你谈话需要规定?
你今天中午在哪儿吃的啥?依据的是什么规定?
这问题本身就很荒谬。
群里内部通报,就相当于发一条群消息,适用什么规定?
别说这种了,就是私人曝光出轨信息也不用规定啊。
应食堂经理要求给出书页保证并承诺守规则,不浪费,再发现夹带取消用餐资格并禁止出入餐厅。
——违规了吧,没越权罚款吧?只是要书面保证下不为例。其实可以不写,但未来别去人家餐厅就行了。
这些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交通肇事想逃逸,小偷被抓不让走,自助餐打包偷东西被制止,这需要规定吗?自力救济,法律也得允许。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要遵守规则规定,所以食堂经理、单位依据是什么规则规定做出的这种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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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法治,并且用现实中的法治给你举例子,希望你意识到你理解的法治其实是法治童话。
我说的例子其实都是依法,只不过是在司法解释权下依法罢了。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是不支持法治喽,有不依法的就说明不依法是对的?
: 对于你上面说的那些例子,我没想法,因为我没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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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56.*
行政手段,权力,本身就是解决问题时用的,为什么民事行为就不能用?
某些岗位出轨,或者其他不当言行,道德层面民事行为,也会受到行政处理。
难道你以为行政是为打工人服务的吗?管理者都是公仆?
就感觉你对世界的看法好奇怪,不知道该怎么说…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举的例子有些我是不了解,高校替考那个已回复,有司法解释不就好了
: 这个食堂有么?有也可以啊,我们这不是不矛盾么。
: 否则,违规带出餐厅食物就上行政手段,这不就是一个简单民事行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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