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朱令案;大约是第一次在家版发帖
本来是躺赢的开局
结果孙家也大伤元气了吧
【 在 sohumm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比孟晚舟人生赢家
: 孙铊简直是把自己作进地狱啊
: 人生起点本来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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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便宜不好占的,占了就是授人以柄
有利益冲突就借此拿捏一下,就得让利
铊本来也能作为后继人,被人肉得啥都做不了,只能做些小营生,衰落是必然的
【 在 sohumm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着海内外讨论的样子
: 孙家大势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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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珐官给判,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我们都不专业
律师的操作空间还是很大,孙家请得起好律师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话,为什么不能说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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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那是珐官的事,你说了也不作数
受害人没死,空间就很大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人犯也不一定受害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就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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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多就是亡命之徒,伏法出来还是亡命之徒,不会有什么改变。铊不一样,铊不被人肉,恢复自由身的话,还是大有可为的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会?那么多逃犯都傻子么?很多罪名有些上限也只是十年……依旧不愿意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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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跟铊不一样
铊本来可以大干事业的,结果处处被人肉,搞不成事业。不然像褚时健那样坐完牢,出来堂堂正正搞事业,几十个小目标不是问题吧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生起点高的有什么说法么?起点低的留着收折磨不行,起点受折磨比伏法还难受,所以留着受折磨不伏法更好是么?从来没质疑别的,是质疑所谓受良心折磨不如伏法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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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估计以后哪哪都呆不下了
之前好多老外帮助过朱令
【 在 sohumm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正社死了
: 不管去澳洲还是日本
: 华人圈是混不下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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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跟珐官有关了
如果可以证明铊没有想毒死朱令,只是给个教训,就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逻辑跟珐官无关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为啥不能说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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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时健坐过牢,照样东山再起
还了债,别人就不会再人肉铊了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坐实了名声更臭……同一罪名,刑满释放的,和仅仅嫌疑人,哪个名声更臭,不是很明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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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白宫网站13万人联名驱逐铊,你说呢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华润人群体,会比清华论坛更关注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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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ibobelle FROM 120.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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