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反对彩礼的算是数典忘祖吧
那TM是得两口子自己买啊。全家恨不得就你有工资,父母都还指望你尽孝道呢……这种情况很常见,也有啃老的,结个婚,俩想着法掏空老子,80年代才多。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我记得姜昆相声里说什么两转一响,几条腿啥的。
: 就是说一个是物质匮乏,一个是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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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丢人的。汉族历史上有溺婴现象,但没有溺婴传统。至于打胎,更是一个很短阶段才可能具备,起码得B超普及并有安全流产手段吧。这也是强制一胎化的后果。非要制造性别悲情,自恨,没啥意义,由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要捏造与彩礼之间并不存在的统计相关性,强行关联。
【 在 sohu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打女胎是很丢人吗?
: 不愿意承认这个曾经出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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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到我这儿,鲁迅都不同意,检讨过自己,哈哈……
【 在 sohum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常识吗?
: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 到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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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咱咱的,别扭……我说的是七十年代的小两口……至多到80年代前两年……之后说巨变不过分……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咱们父母就是80年代结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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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TM是得两口子自己买啊。全家恨不得就你有工资,父母都还指望你尽孝道呢……这种情况很常见,也有啃老的,结个婚,俩想着法掏空老子,80年代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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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一个月工资吧我记得。八九十块钱就很好的车子了。四五十的也有。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行车当时就算高额吧,按当时收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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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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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后,82前,前后都不一样的。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82年出生的,父母结婚当然是属于您说的这一个年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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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咱咱的,别扭……我说的是七十年代的小两口……至多到80年代前两年……之后说巨变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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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陋习?而且棉花宋代中国才有,还是军用物资,普通人根本用不上起,基本上是麻布,弄成白的哪那么容易。孝服都是本色麻即可,本来也是丁忧,丧亲,朴素简陋表达哀思本意。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洞房时,要铺白布,第二天要给人看的,这是女人清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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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棉布,白色比较困难。所以这个没啥可托古的,弄块血显示贞洁,多是后面拍脑袋,根本没有依据,贞洁观念宋代都不一定,二婚皇后都有,明代理学盛行才有的玩意,什么古已有之?孔老二都明写是野合产物……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并不是非得是棉布,任何白色或浅色的都行
: 是不是陋习另说,但如果不见落红,有的真会逼死人的。所以才有用各种东西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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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神化后的找补而已,根本于史无据,大家看破不说破而已。这种解释本于为圣人讳的用意,颇为牵强。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的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老夫少妻是常见之事,不足为怪。以夫妇年龄悬殊大者不合礼仪,古无明证。先秦文献中多有老年男子纳少女为妻妾的例子,如春秋时期存在独特的媵妻制婚姻,据记载,情况大致是:“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 (《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就是侄女、妹妹随嫁,姊妹、侄姑共事一夫。而这些“娣”,尤其是“侄”的年龄与这位诸侯的年龄必定相去很远。又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记载了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齐桓公令宫中年轻女子未尝御者出嫁给他的故事,男女双方的年龄也相差很大。
另外,当时甚至还有嫡祖母下嫁其庶孙的事情。《左传》文公十六年载:“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功而杀之。……文公(公子鲍)即位。”公子鲍是昭公的庶弟文公;襄夫人即宋襄公夫人、周襄王的姐姐,故称“王姬”,也就是公子鲍的嫡祖母。有学者推测,这时的王姬“该是六十以上的人了”(顾颉刚:《由“丞”、“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文史》,第14辑)。倘若那时双方年龄相差甚巨则称“野合”,上所言诸多老少婚姻尤其是宋襄公的夫人王姬与公子鲍(文公)无疑尽属这种情况。但他们却没有被记为“野合”,由此看来,所谓的“野合”一词与年龄应该没有关系。司马贞、张守节所言因年龄差距不合礼仪之说,没有充分的说服力。
所以,现代学者多将“野合”解释为“男女野外苟合,不婚而交”,进而称孔子为“私生子”(蔡尚思:《孔子思想体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代也属于古代
: 孔老二的父母的野合和贞洁有啥关系?这个野合,是指双方年龄相差太大。
: 《史记·孔子世家》:“纥(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司马贞索隐:“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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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厉害了,那是集体野合……正大光明,符合先秦公序良俗……新儒学果然厉害,遮遮掩掩为圣人讳的那些,太low了……
溱洧一诗,再现了众多男女合会于溱与洧二水之滨,互赠鲜花香草,嬉戏谈爱,狂欢行乐的场景。孔颖达疏曰:“于此之时,有士与女方适野田,执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气,讬采香草,期于田野,共为淫泆。……维士与女,因即其相与戏谑,行夫妇之事。”(孔颖达:《毛诗正义》)说明这种欢会不仅仅是单纯的男女相见嬉戏,更是仲春时节的野合之会。有学者指出,野合的风俗在中国起源于两合氏族婚姻,从西周到春秋一直盛行,并且逐渐形成关于这一风俗的新的习惯,到了西周最明显的标志是野合也允许已婚男子参加。(杨军:《从先秦恋俗看孔子的出生》,《孔子研究》,2002年第6期)《礼记·内则》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我们认为,可以作为已婚男子参加野合之会的明证。故而当时的叔梁纥虽有妻妾,亦有参会资格。
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们把野合、私奔等视为可耻之行为。岂不知,在先秦社会环境中,“野合”作为一种风俗,不仅不会受到非议、不齿,而是还被作为一种人文景观,有着固定的活动场所。正如《墨子·明鬼》所载:“燕之有祖泽,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陈梦家先生解释说:“属者合也,谓男女之交合也。”(陈梦家:《高郊社祖庙通考》,《清华学报》,第12卷第3期)可知,祖泽、社稷、桑林、云梦就是春秋时代燕、齐、宋、楚等国男女野合的地点。《汉书·地理志下》云:“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合,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在卫国,亦有“桑间濮上”之类的男女野合之所。
古代的男女野合之会发生在阳气勃发、万物生辉的春季,即所谓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先秦还有一颇流行的活动亦于此时举行,《礼记·月令》载:“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孔颖达疏曰:“《周礼·媒氏职》注‘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媒字从女,今从示旁,为之示,是神明告示之义。”(孔颖达:《礼记正义》)可知,“禖”通“媒”,禖神的作用是“谋合异类,使和成者”,即牵合男女之事,管理婚配。又“天子所御”,郑玄注曰:“谓今有娠者”。(同上)“礼天子所御”,即携带着男子象征物———弓矢、弓韣于高禖之前,为天子所御幸而有孕的女眷举行礼仪,显而易见是在祈求多子多孙。可知“高禖”是管理人间婚姻与生育的神。
受此启发,在对禖神崇拜从远古到周代的系统梳理基础上,有学者指出:“仲春祭高禖”和“仲春会男女”一是乞子,一是婚配,二者是性质相关相近的两件事,统一于氏族时代春天高禖祭祀节的宗教仪式的。(毛忠贤:《高禖崇拜与〈诗经〉的男女聚会及其渊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此说很有见地。我们认为,周代的“令会男女”也是以高禖神崇拜为背景的,当时流行的野合之会与高禖之祀不仅仅是时间上的巧合,两者当同属高禖节的活动内容,反映了人民对禖神婚配男女、繁衍种族职能的信仰。
基于以上认识,反观司马迁所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一句,不禁发现所述内容正属于婚配、乞子两种行为,实乃循当时高禖节的风俗而行。众多的读者往往忽略此句内在的联系,单独解释“野合”一词,以至于聚讼纷纭,异解迭现。从先秦时期的一些史料记载来,祀高禖活动在春秋时期流行于燕、齐、宋、楚、鲁、郑等国,身处鲁地的叔梁纥和颜徵在依当时风俗进行野合、乞子,无可厚非。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代也属于古代
: 孔老二的父母的野合和贞洁有啥关系?这个野合,是指双方年龄相差太大。
: 《史记·孔子世家》:“纥(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司马贞索隐:“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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