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当时他反对拖延了32户一年时间。
现在公平一些,一户按照1年,32年后再讨论呗
大家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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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故意的使坏,一个是确实不会,能一样吗?
恶人必须有相应的做法,不然成本太低了
他的做法,说的极端,日本鬼子来了做汉奸,日本鬼子快走了反过来做抗日英雄那种人有什么本质区别?
【 在 bf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一定是跟小学老师学的吧?
: 你一个人答不上来,耽误1分钟
: 全班45个人就被你耽误了一节课的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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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喷也看清楚了
这个案例里阻止人在3楼。
1楼的人会阻止,然后后期主动掏钱加入电梯使用?
何况楼道属于公共区域,楼上经过的是公共区域,又不是一楼家里。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32户电梯别经过一楼呗,有点骨气,多数人压制少数人,别装了就觉得和一楼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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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教下,公共区域是什么?
楼道属于私人空间?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公共区域?搞清楚公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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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回到一开始的问题,3楼有什么权利阻止施工一年多?
他一个人可以理使用自己权利阻止整个大楼的住户的合法权利,那么其他用户也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阻止他使用电梯,就算不能阻止他彻底不能使用,至少延迟使用。
如果不能,那么你的言论就自相矛盾。
不能好处都让一个人占了。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共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有反对的权利,这个没问题吧。既然多数压制了少数,后面电梯建好了,少数派和多数派付出的或者做出的牺牲,或者叫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现在如果愿意合理承担费用,凭什么不让使用呢?
: 这个和拆迁一样,难道当时反对拆迁的后来被强制拆迁就不应该享受拆迁政策?就像选举中的少数派难道就不能拥有公民普遍的权利?
: 当时建电梯的多数派还想隔离少数派把电梯变成自己的私有权利,问题是利用的都是公共区域,凭什么把公共部分作为多数派的独有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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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讨论的核心不是法院判决的合法性。
何况法律也未必都是合情合理的,早30年,在座的各位都得进去甚至死刑
现在的话,就是房屋预售制度,烂尾楼问题。所有违法的人都不用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可以不承担责任,只有最无辜的买房人需要承担损失。请问这个法律合理吗?
那既然老人可以违法阻止大家施工,为啥现在大家不能阻止他使用?
省不省油,那是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是顶楼用户,你还能这么支持这个老人?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没有合法阻止那个老人使用电梯吗?不然你告诉我这个判决书哪里来的?两方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也别觉得哪边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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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大家安装电梯是他,后来想掏钱加入也是他
到底谁站在法律和道德的高地
还有,你不是顶楼。所以别说如果你是顶楼换房子等。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要是顶楼,我不会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会换房子,而不是觉得强行装电梯同时占了法律和道德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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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里表述:44户中32户同意,新闻里只提到3楼这老人想加入,但是32名业主反对,而且还特意提到因为他反对造成电梯晚安装1年多。还有7户未提到
如果他只是提反对票,现在掏钱想加入,如果32户里只是部分人反对,那可能是双方都有问题;
能让32户集体反对,从一审打到二审,那就的考虑下究竟是谁挖的坑了。
【 在 bf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只是投了反对票
: 怎么就成了故意使坏?
: 难道还有什么内情主文里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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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把44和32,记混了按照42和34计算。这个是我的问题
其次,按照你的理论,法院判决了,法官和律师等比我们了解更详细真实。这个话题就不应该讨论
然后,你的叙述前面是事实。后边不也是个人观点吗?不也是猜测吗?
每个人的观点是按照自己的认知、经验等进行判断。
像这个案例,讨论的无非是究竟谁是对的,或者谁的过错更大。
我自己住过单位老楼房,即便是锻炼身体,平时还好,有重物真的比较累。对于老人女性更不友好。
我们单位老房子,3楼以上老人下去都得衡量自己能不能爬下去再爬上去。
腿毛不方便,4-6层,可能半年一年都没下去过。
老楼房装电梯,除了一楼二楼,其他楼层房子升值,自己住着也舒服。
一个高楼层的老人反对,然后又想加入。图的是啥?
【 在 bf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这些就属于文学创作了吧,没有明说的地方靠揣测就能对人定罪吗?
: 也许剩下7户都住1层人家不需要用电梯呢?
: 可能32户觉得这个3楼的人投反对票是对他们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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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里,不知道是否可以当时就反诉那个老人。就算可以使用,也应要求对方延迟1-2年使用电梯。
不然这个判例,真的不是好现象。
反对是他,延误电梯安装1年多;看到好处了,又想加入,一点损失都没有。
说的难听,就是创业时(老房子安装电梯,我看到的案例,即便单位所有产权房子,有人特别是老人反对也没那么容易,我们单位就有类似案例)没参加甚至拉后腿,创业成功了,跳进来分享成果。
【 在 usstqcy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他双倍延误时间不得使用。之后,看其表现和态度再决定是否让其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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