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这个买房的时候房价里面已经相应扣除了吧,高楼层单价比你低楼层单价高。
比如我家住一楼,物业费跟其他业主一样
问物业为啥我们少用了公共设施却要交一样的钱
人家拿出一个什么物业法说电梯是公共的,所有业主都要交钱
后来电梯出问题要动用公维基金,我不签字
但是多数业主签字了也就只能认了啊
可从我的角度就觉得法律侵占了我的权益
【 在 bf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情,既然民主了,投票了
: 就应该尊重投反对票的权利
: 美国选总统也不能说有小一半不选拜登
: ...................
--
FROM 87.209.140.*
部分业主建的电梯占用了建筑唯一能安装电梯的位置,就不能排除其他业主后来向加入使用。
【 在 drif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法院业务能力有问题。
: “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这句话就不对。电梯使用权是电梯物权的一部分,部分业主采用委托方式建设了点题,享有电梯的全部物权。
--
FROM 87.209.140.*
你买房子的时候房价放在那里呢,户型都是自己选的,没有强迫交易。
好比买的房子是集中供暖,但后来不想交取暖费。
【 在 bfa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顶层价格并不是最高的啊
: 而且一楼价格是低一些,但没有电梯的楼一楼价格也低
: 大家都了解其中的原因,这个时候就不要硬往电梯上靠了吧
: ...................
--
FROM 87.209.140.*
你总说电梯是部分人出资的,那当初为什么会因为别人反对就延误,这说明加装电梯是业主集体的决策。
否则个别人自己出资第二天就安装啊。这个电梯就不是单纯的谁出钱谁说的算。你说买的车别人不能用,那你买车需要征求别人意见?
如果是业主集体的决策,那加装出来的电梯是不是应该对所有业主都一视同仁,出钱就可以用,后出钱后来再用。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然呢,按你的诉求判决你强奸小流氓老婆10次???
: 南京徐老太也没有撒泼打滚,也是找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也是如此。
: 这规定是民法典的要义,更是社会道德的要求。
: ...................
--
FROM 87.209.140.*
怎么叫做一点损失没有? 采光,噪音,哪个不是损失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案例里,不知道是否可以当时就反诉那个老人。就算可以使用,也应要求对方延迟1-2年使用电梯。
: 不然这个判例,真的不是好现象。
: 反对是他,延误电梯安装1年多;看到好处了,又想加入,一点损失都没有。
: ...................
--
FROM 87.209.140.*
那你补偿吗?不补偿就应该允许人家申请加入。多数人决定修电梯给之前反对的人造成了纯损失,如果不补偿,那就应该允许其他人申请加入。否则永远把别人置于纯损失的地步?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他用户 32户就没有采光\噪声的影响?
: 如果他不申请加入使用电梯,那么这个是他的损失.
:
--
FROM 87.209.140.*
神奇,还乡规民约。后来有人接手这个老人的房子,新业主也放弃了相关权利了?你绕半天也不敢回答我这个问题。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别人,另一人能用电梯不能?你敢回答吗?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资时间是决定是否有对应权益很关键的因素。
: 在某个时间节点之前没有加入出资意味着放弃相关权利。
: 这种约定一般是看做是乡规民约,只要没有违法,法律就应该保护。
: ...................
--
FROM 87.209.140.*
我买了房子,你不让我用电梯?你多见少怪,找几个案例给我们看看。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业主能不能入场,之前的出资人是有权决定的。
: 你还真不要少见多怪。
:
--
FROM 87.209.140.*
乡规民约还要你尊老敬老呢,这些人做到了吗?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案子里法官就这么判了!
: 按照民法典,合法的乡规民约是要受保护的。
: 民法典的效力是高于住建部的规定的。
: ...................
--
FROM 87.209.140.*
民法典也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专有部分做了规定。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案子里法官就这么判了!
: 按照民法典,合法的乡规民约是要受保护的。
: 民法典的效力是高于住建部的规定的。
: ...................
--
FROM 87.20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