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就算当初反对,后来想用也应该保证使用的权利。好比小区停车场要加装电子缴费装置,有个业主反对,最终电子缴费装置惹仍然安装完毕,难道就可以阻止当初反对的业主使用这个电子缴费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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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如果这个楼可以装多套电梯,可以不让这个老人上车。 但一个楼只能加装一部电梯,也就是这部电梯不是完全专属于前期筹资的个别业主,而是附着在整个楼的。所以没有理由拒绝后面业主上车。 换个角度, 当初没有筹资的业主如果卖房,接手买房的新业主如何使用这部电梯?因为前业主反对,后面买房的新业主要被惩罚?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对归反对,投反对票这是正当权利。
: 有没有使用权取决于有没有出资,连这个都拎不清了么?
: 现在水木怎么这么多鸡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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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怎么就一码归一码了,你不妨解释一下 新业主过来如何上车,解释一下这种依靠整个楼加装的设施不允许后来者上车是怎样合理合法。
电梯当然在财产上属于全体出资业主,但现在法律判的是“全体出资业主”不是固定不变的,后期可以允许他人加入这个“全体出资业主”。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权属性上多部电梯和1部电梯没本质区别。
: 接手买房的新业主不属于本案需要考虑的范畴,也是一码归一码。
: 这个案件里就不存在“这部电梯不是完全专属于前期筹资的个别业主”的情况,而是属于全体出资业主,也只能属于全体出资业主。也肯定不能属于没有出资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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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不是啊,你们占据了全楼唯一的公共位置装了电梯,显然不能排除其他人,也不能排除之前反对的人。
如果说你们装的这个电梯位置不是唯一的, 而其他后来人可以继续安装电梯能够共存,那随便。
这是基于不动产公共空间的附属电梯,而不是出资业主搞的读书小组。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你说说,这个案件里新业主是谁?
: 全体出资业主对自己名下的财产的使用权没有决定权,根本就是个笑话。
: 全体出资业主依据当初的协议有权拒绝新增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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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私家车是不动产吗?别胡搅蛮缠行吗?你们在公共空间能安装唯一电梯系统的地方安装了电梯,还不许别人加入使用了? 谁给你这惩罚其他业主的权利。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停在公共空间的私家车别人也有使用的权利,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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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你是不是在搞笑啊, 新闻里面的业主走的不是法律途径吗? 既然你建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大家赔你钱“,现在又为什么不支持法院的判决呢。
你要觉得法院判决不对, 你就上诉啊,所以你到底支持不支持法院啊。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动产和不动产在这一点上没本质区别,就好像电梯建在南边和建在北边都是一个性质。
: 既然你觉得公共空间被侵犯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大家赔你钱。你不出资的时候就是在放弃电梯使用权。
: 自己做的孽自己一条道走到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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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rsteel FROM 87.209.140.*
FROM 87.209.140.*
如果有个有钱人自己一个人安装个电梯,不给其他业主使用呢。属于合理还是不合理?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秀逗了吧,自己出资买的车位叫公共车位?
: 那你出资买的房也叫公共空间好了。
: 所以呢,法官是不是可以判决32户把这个老人的公摊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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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哦,你也知道后来加装的电梯属于公共空间啊。公共空间的电梯让之前没筹资的业主重新加入有啥问题?
你有啥资格只给出两种解决方案,堵上其他业主重新加入的方案。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它业主可以申请赔偿侵犯公共空间的权利,甚至是可以申请拆除公共空间的电梯,而不是申请电梯使用权。
: 这个道理在前面的帖子里说得很清楚了:你被小流氓揍了,你不能去申请强奸小流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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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其它业主可以申请赔偿侵犯公共空间的权利,甚至是可以申请拆除公共空间的电梯”
所以 你也承认电梯占用了老人拥有的公共空间。如果加装电梯时候没有对老人做出赔偿,那就没资格拒绝老人后来申请加入。 老人把房子过户后,新业主也不能申请加入?单独惩罚老人?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后来加装的电梯是属于老人的公共空间?那是其它出资人的“公共空间”
: 因为电梯的出资人有拒绝新增出资人的权利,要说堵上这个权利的就是老人自己本人,让你出资的时候不出资,后来想出资,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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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
老人没有撒泼打滚, 找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如此。
你的意思是就是老人可以去法院,但诉求必须按照你规定的来,法院也必须按照你的意思去判。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翻翻前面的帖子,这一点都不矛盾。
: 就如同前面说的那样,小流氓揍了你,侵犯了你的权利,但你向法院申请强奸小流氓老婆作为补偿就是个笑话。明白么???这个很难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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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7.20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