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孩子是不是婚姻必需品啊
【 在 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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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肯定都咨询过民政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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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23.*
【 在 zeti 的大作中提到: 】
: 年轻的时候在忙什么
说这些不也晚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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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itud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知道一人收养两个孩子,老二现在也高中了吧,爸爸很能赚钱,家里条件特别好。当初要抱养我老公他已经四五岁了不去,去了省得和我遇见,而且可以做个富二代
过去好收养,现在不行了,而且一般收养3岁以下的,四五岁确实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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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wjj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人如果不受养老及世俗的眼光的裹挟,也不想生孩子的,
: 发自「今日水木 on ELS-AN00」
到岁数了,很多人都会喜欢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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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aslongas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绝户出现的时候是指没有生儿子无法传续了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我朋友要女儿可不要儿子,现在农村的都不想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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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kelly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福建那边很多买江西那边生了不要的女孩,都是买通医院直接有出生证的。这种亲生爹妈卖孩子的说不上拐卖吧,买家大多都是条件好想要女孩的,对孩子也好,起码有条活路,在亲爹妈那估计得活得生不如死。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江西现在不要女孩的还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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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teadusk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卖人口,亲生父母卖的也不行,单纯送人也是遗弃。
: 要是开了这个口子,多得是穷人靠生孩子卖孩子赚钱的。
: 这跟代孕一样,在我国是不可能放开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儿童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你不懂就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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