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个兄妹反目成仇的事情。
为啥姐妹想要就是见利忘义,儿子独吞就不是见利忘义?
【 在 poorworld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其实没那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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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几个姐妹,当年不要,现在又反悔了,就是典型的见利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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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兄弟,别网上吹牛逼了行不,还律师教法官怎么判?
【 在 Input (键盘叮咚响)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懂个屁,A父以及A的姐妹在行为上就证明并认同了这种赠与。
: 只要A找个懂行的律师,分分钟教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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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impl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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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复靠谱
【 在 FMR (FM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说来话长,就算法院认可这5w,产权也不全都是A的。
: 首先,姐妹们分割的不是A的部分,而是父亲的部分。父亲的那部分不是这5w换来的,而是父亲工作年限等等换来的。A当时拿5w去别的地方就买不到这个房子,对吧?所以,A出的钱体现在他房本上那一半了,所以没毛病的。
: 其次,他父亲分这套房的时候,本来也考虑到了家里有孩子,才给分的这些面积。单位当时是综合考虑的,如果他单身没结婚没孩子,也不会分这套房。
: 所以综合考虑,姐妹们有这套房子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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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选择什么了?姐妹们选择的是不掏钱入股这套房子,没说放弃父母那部分的继承权。
你好好理解这句话,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物权,一个是继承权。
【 在 poorworld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之前家里开过会了,大家选择过了,现在是她们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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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和独吞,完全是两码事
: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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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属于自己加戏了,老妈一直住在这里,没人说房子产权分了要把老妈赶出去吧?况且老妈自己也有部分产权
【 在 foreverdh (潇潇雨歇)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好搞笑,本来老妈在房子里住得好好的,现在要儿子给出去四百万才能接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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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是老妈,且LZ所说属实,我就去告几个女儿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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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大代表制定的,代表了普遍大多数的人民的利益,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价值观。
你看看这帖子下面上百人的回复,多数人还是认为儿子独占这套房子是不妥的。
【 在 poorworld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道您法律知识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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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知道打官司肯定几个姐妹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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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问题,为啥姐妹们要房就不道义,儿子独吞在你这里就道义?
【 在 poorworld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幸存者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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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水木是以40左右的地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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