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徐老师的帖子挺有爱的
你还是少惹事吧
我不也是转载一张照片,70天了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张吧
: 好像贴这张照片会被封?
: 我就不明白了,这是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2018年6月新闻里的照片,凭啥不能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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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6.112.95
那不好说了
我违啥规呢
转载教主照片的多了
你还是删了吧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话说得,我又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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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违反什么法典啊
如何能转载教主的,不能转载其他人的呢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话说得,违规不违规都得有依据,哪有稀里糊涂的
: 我转载的是有公开新闻来源的内容,按民法典不违规
: 水木比民法典还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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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需要了
你真觉得教主同意了?
那谷爱凌同意了?
【 在 SwIy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本人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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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教主也没说同意
即使违反民法典,也得本人诉,不能公诉 代诉
比如近一点的,小沈阳那个侵权案,也得小沈阳诉,不能代诉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个没文化的,人家教主不反对啊,没准还好这一口呢
: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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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是为你好
还是有封你的可能的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笨蛋,几个情况都不同
: 1、怪凌是新闻图片,谁都可以转,注明出处即可
: 2、自己发在公开网站或媒体上的图片,无论是微博还是水木,只要没注明权利限制就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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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想多了
我因为反对共存,封了好几个月呢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话说得,封我是她们违法,我心里踏实着呢
: 水木再大还能大过民法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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