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判决书里忽略了当晚散场后周某和老张的通话情况
那是周某代理人提的,检方都没提。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天早上应该算强奸未遂,检方提了这个罪名,法庭没认。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222.131.240.*
你不会看判决书,检方提及酒店的事,做为指控强制猥亵的依据,没有提出强奸未遂指控。强奸未遂是周某代理人提出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瞎编的原因呗。判决书写的第二天早上有张某家监控的录音,张某说“给我发个定位行吗”,周某说“某某酒店某房间”。说明当晚周某并没有告诉张某地址要求张某来陪。而且,判决只是根据聚餐时在餐厅的事实判的强制猥亵,没有判回到酒店的事。检方提的在酒店强奸未遂,法庭认为证据不足。已经很慈悲了。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222.131.240.*
判决书中审理查明的事实里有张某酒店行为。怎么不影响判决?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这些都不影响判决,别说了吧。
: 强制猥亵就是按照包间和走廊的行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222.131.240.*
所有人口供亲眼所见的只是搂抱尺度的,趴腿上,触摸腰部脸部等也是这个尺度。没有说看到接吻,摸胸,摸阴部,手插入阴導,这些才是能否求刑的行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几个人的口供啊,还有照片,跟监控有啥区别。过去没有录像,什么案都不能办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222.131.240.*
警方通报其实就可以了,判决书这么引用,造成意思有很多可能,怎么编都合理,容易产生与警方通报不符的理解。
【 在 LucaT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不觉得我补充的这个对话很接近真实情况吗?
:
--
FROM 114.254.0.*
春秋笔法,这有啥奇怪的,人家法庭不会错误引用,也不对别人的推测负责。
【 在 LucaT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因为判决书但凡再敢多引用一些,就没法营造现在这个意思了
--
FROM 11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