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搂抱 被拒绝,就构成猥亵。至于是拘留还是批评教育,那是处罚的程度不同,不等于不构成猥亵。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事龙睡了的还多呢……
: 搂抱一下,被拒绝,没有继续,最多批评教育,公开场合威逼强搂,有侮辱性质,也构不成刑责,是治安拘留程度。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第三次给你贴“强制猥亵”的形式要件
3、行为内容为强制猥亵、侮辱。
首先,猥亵行为具有质的规定性。猥亵他人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的性的决定权的行为。
“针对他人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或者迫使他人容忍行为人或第三人对之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脱光他人衣裤,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二是迫使他人对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或第三者手淫);
三是强迫他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如当场强迫他人手淫、当场强迫妇女捏摸自己的乳房等);
四是强迫他人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如强迫他人观看男性的鸡奸活动,强迫妇女观看男性阴部等)。
公开场合威逼强搂,不但属于强制猥亵,而且有当众的从重情节,坐牢五年起。你最好不要鼓励教唆别人犯罪,教唆也是违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事龙睡了的还多呢……
: 搂抱一下,被拒绝,没有继续,最多批评教育,公开场合威逼强搂,有侮辱性质,也构不成刑责,是治安拘留程度。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修改:babyUnicorn FROM 115.171.22.*
FROM 115.171.22.*
你认为不可能也要贴法律原文作根据,这时候又不谈“以法律说理”了?你觉得不可能的事,就不需要拿出法律,你就可以代表法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这根本与本罪构成要件无关。怎么能够做为抗辩理由?你咋不说了看了毛片,吃了痿哥也没规定不是抗辩理由呢?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罪行法定 就是要通过讲道理来判断罪行,而不是拍脑袋,你觉得不可能是犯罪就不是。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想想,这不是立法问题么?刑法范围罪行法定。民法范围,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可为。这都是立法规定的。并没有排斥公序良俗等你所谓“道理”。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周某的诉求有啥关系?她作为被害人只要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就没有过错。比如有人偷了我的钱包,我诉求司法判小偷死罪,虽然不对,但我的诉求也不犯法。提出诉求是被害人的权利,判断是否该满足是司法的责任。
警方公布的详情说周某不清白了?说周某是为了欺骗老公才报案了?说她是个荡妇要勾引男人睡觉不成,反咬一口了?周某就算真的如此,没有证据乱说也是诽谤。
日子还长呢,周某可以晚点告,让你们多表演,到时候可以有更多证据更多损害事实,拿更多赔偿,让坏人坐更久的牢。
【 在 MorayR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到底看没看周某的诉求?周某的小作文看懂了吗?一口一个证据,这TM都是警方公布的详情。自己没眼睛没脑子能不能先看看医生啊?还只看周某告不告,她要是能告 早就告了,还等着你这娘们在这里说三道四?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你说这些都是无关的废话。哪里写了“搂抱尺度不构成猥亵”?你自己先定义“公开场合强制搂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再判断强制搂抱不属于犯罪?那我认为“拿起放在地下的钱箱子走几步,情节显著轻微”,是不是抢劫运钞车就不犯罪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因为法律有规定,你根本不愿意正视。猥亵同样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刑法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强制猥亵才是刑法范围的罪行,一般猥亵的行为与强制猥亵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而一般猥亵是以追求精神刺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绝对不可能有。脸皮厚吃个够嘛。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说的有任何错误么?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张某案的判决书还在版上,司法审判认为周某是被害人,你现在说不是,不是赤裸裸造谣?想对抗司法吗?
【 在 MorayR 的大作中提到: 】
:
: 她是被害人吗?她TM的主动把东西给人了,回头就说人家是小偷,你觉得这样犯法吗?
: 警方不会说你清不清白,但警方通过调查还原了事情真相!你如果连真相都不顾就在这里信口开河,你该反思自己的行为究竟有什么目的。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真实的民众没那么low,否则大街上早乱套了。网络言论江河日下,是因为商业评论业务蒸蒸日上。
【 在 maj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来支持一下周女士
: 水木本来就挺low的,真么多账号竟然公然站渣男
: 我并不震惊,这就是这个论坛的本色
: 你也照照镜子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
取得联系咋了,敲门进入房间咋了?
你和维修工取得联系,维修工敲门进入房间把你杀了,说明你自愿被杀的?
【 在 MorayR 的大作中提到: 】
:
: 警方通告。
: https: //weibo.com/1680175803/KtrNNznRI
: 周某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敲门进入房间。。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