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阿里女员工案”被告人张国以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神志看似清醒和真的清醒不一样。你没见过酒局吧,喝醉了谈笑风生,真知灼见,第二天断片的人太多了。在场的人根本判断不了是不是真清醒。类似精神病没有行为能力,但能计划杀人,醉酒的人轻信谎言是因为没有判断能力,而不是本人真实意思。你总试图从“外观”去判断一个人是否清醒,如果这么简单,还需要酒驾吹气和精神病医生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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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啥意思?要把qj搞成诈骗么?而且,诈骗也不能因为对方傻就可以骗啊………
: 不知抗拒,不能抗拒程度,意思很明确,不用你解释好么?烂醉如泥是既不知也不能,神志清醒但行动无力,是不能,神志不清醒,但看似有行动能力,是不知,这很清楚。你要是教受害人说酒精作用导致轻信谎言,这是妥妥猪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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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不明白是啥是断片。断片就是女的以为自己现在就是邓文迪,或者以为对方就是自己老公。就像你在梦里一样,感觉一切很合理,但实际大脑不在状态。醉酒是影响理性判断的,不会像你说的这样逻辑推理,所以表意不代表真实。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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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都说断片了还说啥?
: 我说我有一万亿,你来当邓文迪,然后那啥了,那可以说qj么?你能说你的真实意愿是如我真有十亿,才答应,而且你说你是喝了酒影响了优秀的智商,不然一看这个瘪三就是骗子,不会上当。这样你猜qj会被认定么?
: 不要做南辕北辙的事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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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解释现象。共同体的一方率先破坏共同体之后,所谓共同体就不复存在了。被抛弃的单方面继续抱着共同体冰冷的尸体,也不能起死回生,只会发臭。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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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解释社会现象,你在发泄不满情绪,咱们不在一个频道,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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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耶,人家希拉里要竞选美国总统的,放弃里子得到的是地球统帅的权力。阿里案两个流氓的老婆,被绿还替流氓奔走,顶着全国网友的辱骂,冒着诽谤罪的风险,不惜误导孩子的三观,等孩子长大被孩子鄙视,这至少要统治银河系才够本吧。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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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的思维窄了,对于妻子而言,可能最好的方式获取里子放弃面子,当年的希拉里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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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能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或者两个老婆本身也不是好人,共同体是犯罪共同体。就像唐山事件,阿里案这俩男的难道长这么大头一回猥亵他人吗?头一次闹大而已。他们老婆要么早被驯服,甘愿为奴为妾,要么就是帮凶,各取所需。违法犯罪是人民公敌,妻子维护自己利益不能与公共利益冲突,否则就是参与犯罪。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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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必要情绪化,我只是在阐述社会现象的一种本质,利益驱动。夫妻双方都有可能犯错犯法,作为另一半怎么考虑,第一序列的可能是情感,也可能是利益。而在这类事件中,妻子从利益角度出发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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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认为每个人都是聪明和理性的?经济学理性人假设只是假设好吗,现实里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数不胜数。诈骗的受害者不是都主动给骗子转钱吗?你怎么解释?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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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还是回归到最初的问题,你怎么解释这个社会现象?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我只认为是利益驱动而已。如果你有更合理的解释,我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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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没看到,是没看懂。我前面已经说清楚了,张王的妻子要么是被长期奴役,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是受害者在罪犯落网时极力解救罪犯),要么两个妻子本身就是坏人,是罪犯的帮凶。如果说利益驱动也可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因为被绑架者长期和罪犯呆在与世隔绝的环境,必须依赖罪犯才能存活,时间长了就扭曲了认知,认为罪犯是对自己最好的人,离了罪犯不能活。坏人就不用说了,本质就是追求损人利己,没有正常的是非观道德观,平时致力于坑蒙拐骗,同伙落网时致力于对抗公检法和大众。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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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看到你的论点,请大胆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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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也斯德哥尔摩了。“为至亲摆脱污名构陷”,这是事实吗?“觉得是被陷害了”就可以喊冤吗?至少要先查查法律,找找证据吧。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妇女意愿xx,规定醉酒状态视作不能真实表意。有监控视频拍到周某在餐厅醉酒倒在桌子上,被张某搂着摸胸。这是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哪里有污名构陷?至亲就可以不顾事实和法律,歇斯底里诽谤受害人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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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要先入为主的替人家决定人家想法?人家不能觉得这是被陷害了么?为至亲拜托这种污名构陷,怎么不正常了?那为罪犯辩护的律师都是助纣为虐?汉奸、台独分裂分子等有的是家里人支持的,岂不是更无耻更无法理解?要拯救全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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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犯罪进行时是对受害人的保护,但受害人在被解救时不肯跟好人走,反而拼死保护罪犯,就是在伤害自己了。要不怎么叫有病呢。
罪犯辩护的正当权利不包括通过违法和伤害他人的手段辩护,否则就不正当。公检法是否受舆论影响,周某是否诬告,要拿出证据,否则不就是造谣吗?造谣是违法的,不是辩护的权利。律师辩护也要根据法理和事实,不是信口雌黄,不能捏造事实,不能诽谤受害人。否则律师也要进监狱。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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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这有研究表明是人类自我保护机制,不是特例。这个扯远了。不过即便罪犯也有权利,有人维护其正当权利,还是至亲,和犯罪有什么关系?你这么不理解,这么攻击,好像也不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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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都可以,公开说出来就是诽谤了。我在水母说你是杀人犯行吗?我这么想为什么不可能?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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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人家主张的。人家这么想为什么不可能?我说的怎么不是事实?难道你知道而且螚证实人家不是这么想的么?
: 这个所谓摸胸的视频你能贴出来么?当时周某到了不能抗拒、不知抗拒的证据有么?就算耍流氓了,摸下能判1年半么?周某开始追究的事王某文性侵,如果按你的逻辑没有证据,且所述内容多有和事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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