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知道是不是李燕之死的真相。
女的有精神病,而且是告知警察了,警察不顾对方精神病的处理方式是该死?
【 在 g319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事论事,帮理不帮亲。 就这件事,那女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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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如果在中国,警察预先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还会用这种处理方式?如果这样干不会被骂?
警察持枪进入不是为了预防歹徒,精神病和歹徒一样?又不是警察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突发情况,知道对方精神病不知道这样处理必然会击毙对方?所以精神病必然该死?
【 在 g3191 的大作中提到: 】
: 袭警,在哪儿都一样。是不是精神病也不是推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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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啥总被mgc.
这件事不是我认为的,是介绍这件事的文章说的,某董事告诉警察该女有精神,否则一个在美国生活30多年的人不懂美国警察是什么样的?
【 在 g3191 的大作中提到: 】
: 精神病这事存疑吧,我不认为精神病这点成立。一个yale博士,精神病?!有可能,但好像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证明这些。
: 假设在很多人认为ta是精神病,仅凭赖着人家物业费这点,应该就不是精神病,难道亲属会不知道有精神病而不需要陪伴? 显然可以独自在家的成年人,精神病这点我认为不成立。
: 天朝的精神病可以是装的,美国的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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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无所谓,美国的这种制度无非就是好坏区别而已,也就是钱的事,去美国本来也是她自己的选择,该女条件不差,应该钱能赚回来,我只是觉得如果警察确认对方精神病还那么干,那是人命的事,有点违背人性。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里面最大的问题显然不在最后一步,她持刀砍人-击毙这个动作
: 而在于前面,这些不一定是这些警察的问题,可以说是美国的制度问题
: 首先事件的起因,物业费。HOA的物业费有时候会成为大坑,网传的1000美元每月的物业费简直是高得离谱。这个收费不知道是李女士买入之前就知道,还是买入后涨的。因为突然涨物业费也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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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家属陪伴的精神病是独立行为个体,如果精神病人家人控制不住走失就该死了?美国法律这么规定的?还是你自己规定的?
你这么辩解一点意义都么有,我看到是是董事在警察行动前告诉警察,并且要求警察不要出动,他用其它方式帮助那位女士,结果警察不听。。
一些人总是为了看见那点利益假装没看到细节,表面上以为自己占便宜,其实还是在不停伤害自己利益,因为这么干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 在 g3191 的大作中提到: 】
: 某董事事后告诉jc还是事前? 这个我没有信息。
: 无所谓,如果是精神病就不能自己呆在家里,就需要家属陪伴。没有陪伴就可以认定为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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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不愿意买法拍房,因为麻烦多,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从秩序角度来说,也应该分合理还是不合理情况。买房者可以诉求自己合法权益,但是知道对方是不合理情况受害者还认为人家活该就过分了。
【 在 fi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在国内买到这样的房子感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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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v-@KL-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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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snirvana FROM 120.24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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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黑也不一定人人那样,新闻拍出来都是能吸引人眼球的
【 在 hpskills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美警还是看人下菜碟,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老黑,直接开枪或者跪杀没商量,对于通常比较乖的亚裔,就耐心的劝说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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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现在又不接受了,之前你不是基于对方是精神病振振有词么,不就那点小心思嘛。
【 在 g3191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该死者是精神病,所以精神病这个论调我不接受。
: 董事一面之词能把所有袭警对峙的过程全部掩盖你也是够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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