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第四份通报来了
官方的通告中有引述,就是在讲事实:我们调查了桑某某,桑某某是这么说的。我们还在继续调查。证实需要时间的。
当然,官方通告愿意选择我的做法和你的做法都OK。因为甘蔗没有两头甜。你非要等调查清楚了再说,就会发布公告不及时,就会有人会骂你官僚、低效,也会被怀疑你在试图掩盖事实、包庇坏人。你及时发布现在的这种公告,没有分清楚结论和引述的人也会骂(虽然你写清楚了)。
反正都是被骂,怎么做都对,也都不对。哈哈哈。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引述的内容,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官方通报一定要讲事实,如果没有证实引述内容的正确性,就应当不说。
: 对于网友,你可以期待,但永远不要指望自己通报的漏洞会被善意的理解,因为提供一份没有漏洞的通报是政府的义务。很多时候政府宁可承担低效的指责,也胜过因为有漏洞的通报被误会存有恶意歪曲或者掩盖事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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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16.*
“当官方引述的时候,就默认了官方认可这是事实,否则根本不要讲出来”,这只是你的理解。
官方只要保证公告的内容都是事实就可以了。结论有哪些证据,引述的话她确实说过。而且在公告中,没有模糊两者的界线。这就OK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人家说清楚了,你自己理解错了,你不应该找官方要说法,你应该找你的语文老师去。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官方引述的时候,就默认了官方认可这是事实,否则根本不要讲出来。这是媒体应对的原则。
: 凡是公开的一定是事实
: 另外还有一条隐含的原则——你不必要讲出全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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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16.*
确实,你这种发布方法也不错。但即使公布调查进展也没有问题。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能证实桑某某的陈述,那只需要描述“小花梅于***时间由桑某某带往江苏,目前正在对桑某某开展调查”即可,完全可以满足发布需要,不必要画蛇添足。只能说文宣水平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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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或许这就是我们对待公告态度不同的根源。
你觉得群众都是乌合之众。我个人则更愿意接受的思维方式是:群众,只有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和国家的主人。
我相信,他们有情绪、有愤怒,但只要政府尊重他们,不欺骗、不隐瞒,即使短时间他们有误解,他们最终也会理解和支持的。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仅仅是我的理解,这是实践证实了的应对新闻媒体的一般性原则。因为乌合之众缺乏理性,不能用不确定的、不能自洽的、容易引发疑问的信息去刺激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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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确实舆情这么汹涌,和前面的通告试图糊弄、不严谨有关。但关于引述的做法,只要明确了是引述,而不是结论,那么不过是公告调查进展罢了。当然,这个调查进展是不是可以不公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你说的例子中,我觉得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就不算造谣,不应该追责。第一,网友明确了是引述,第二网友能够提供当地人说这话的视频材料,第三,网友在采访前明确告知了那个当地人这个事情的严肃性和造谣的严重性。
网友和官方应该一视同仁。
【 在 mrsfre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官方引述就应该慎重 不然就会透支公信力 后面是不是被之后的公告打脸?为什么舆情这么汹涌 有不小的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第一二份公告让人觉得想糊弄了事。
: 另关于引述 比如网友引述当地一个人说小花梅是被拐卖的 转发超过500 算造谣吗?可以追责吗? 把网友换成官方就不一视同仁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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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至少第一份不满足,支持追责。
我认为引述可以就是单纯介绍调查进展。
【 在 mrsfresh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看一二份通告满足你说的三点吗
: 另请思考一下我们一般什么时候会引述 引述的作用是什么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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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