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十大贴其实是个悖论
要是我说楼主闺蜜,只同意给应得的那份钱,就是男方遗产的1/3,别的户口啥的,想都别想。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那个楼回不了。莫名其妙。只好顺着你,回十大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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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肯定要立遗嘱把自己那份留给自己儿子呀,怎么可能给丈夫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男方一共赚了100块钱,你也赚了100,你们两个生了一个儿子,你们去世,儿子得200元。
: 假设男方有个亲女儿,如果他先去世,那么男人的17元要分给他姑娘,你儿子只能的183,这也罢了,或许这是你所谓的“我倒不介意分点财产”?
: 你想过如果你先去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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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闺蜜要够狠,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就是了。
【 在 dinglinglm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没用,人可以立遗嘱,全部给儿子的。这只是说,法律范围的,最差的结果。
: 所谓1/3只是没有遗嘱时的,法定继承方案罢了。人或者,人有意识,人自己说了算。
: 现在离婚,人也可以划走全家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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