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丹麦国会无视欧盟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反对,于6月3日通过一项法案,让丹麦得以将寻求庇护者重新安置在欧洲以外的国家。欧盟和联合国担心此举损及难民的权利。
新法允许丹麦将抵达境内的难民送到伙伴国家的庇护中心,等候庇护申请的审核,这个伙伴国家可能在欧盟以外的地区。
执政的社民党移民议题发言人史托 克 伦(Rasmus Stoklund) 对 丹 麦 广播公司(DR)说:“(申请者)得知道,如果向丹麦申请庇护,就会被送到欧盟以外的国家。希望这样能解决向丹麦申请庇护问题。”
寻求庇护者须在丹麦边界提出申请,然后在等候申请审查的同时,被送到欧盟以外的庇护中心。在避难遭拒的情况下,申请人不得继续滞留庇护中心所在国。如果庇护申请获准,申请者取得难民身份,会被赋予居住在庇护中心所在国的权利,但是不能进入丹麦(除了重病等极个别的例外情况)。
根据新法,跟避难有关的费用由丹麦承担。
究竟在何处设立“海外避难中心”,官方目前没有透露任何确切信息,只是说正在跟五到十个国家协商。据丹麦媒体报道,政府接触的国家有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和卢旺达,其中卢旺达方面进展最为明显。据信,卢旺达已经跟以色列达成相关协议,接受设立避难中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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