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普拉托一名华人企业家因违反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规定,被判入狱1年。他随后以“我不懂意大利语”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但问题是,这名华人在意大利生活已有20年之久,也正是这一原因,最高法院最终认定其上诉理由不成立。
意大利Notiziediprato网站报道,早前,普拉托一名华人企业家因违反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规定,于2017年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不过,在最终判决书下发后,该男子却向普拉托法院执行法官申请不执行判决,申诉理由是:他无法理解并阅读那些意大利语条款,同时也缺乏其母语翻译文件。
但普拉托法院执行法官却驳回了男子的诉求,并在裁决书中写道:经过对被告的主观素质评估,其自2000年开始就已在意大利生活,并在普拉托经商。被告本可充分掌握意大利语知识,而其(无法理解意大利语的)这种情况只能归因于他完全不愿意融入当地社会。
这也就是说,法官认为这名华人男子已经在意大利生活了20年,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意大利语;此外,学意大利语同样符合其身为企业家的利益,他理应要学会并掌握意大利语。而其至今都不懂意大利语,只能表明他对融入本地社会毫无意愿。
在诉求被驳回后,该企业家又向意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最高院也认同普拉托执行法官所阐述的判案理由,认为其上诉理由无效,最终驳回上诉,同时该华人还需支付2000欧元诉讼费。
最高法院在裁决摘要中如此写道:“如果这么多年都不懂意大利语,那只能归因于他不想融入当地。”报道则指出,无论如何,法律不会容忍无知,而那更不是当事人可以违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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