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离婚(Divorc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huhho
|
2026-04-14 19:10:17
|
对的,这是合理的,给他娃,给他7000抚养费,自己往前走,
走出来吧,
【 在 Y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抚养权也可以给他啊。要这么想的话,我可以便宜他啊。我来给他房子,给他抚养费,而且我给1万抚养费,可以不?
: 把房子写到孩子名下,就是从来没有想过防他,我死了的话,孩子和房子一样是他的。防得了么?这是切割得了的吗?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
--
FROM 111.201.23.*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