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想法有一定道理,但是方法不对,
你可以建议,增加抚养费,比如从7000提高到15000,
一次性要求一笔钱,师出无名啊,
【 在 Y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13 21:08:32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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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是俩个人的孩子啊,不是我一个人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前夫那么理直气壮的觉得离婚就要养新家,抚养费太多,不用管前面的孩子的话,那我就活着的时候好好养孩子,死了就不管了,小房子卖掉养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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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 在 luoxiaogui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就把这个房子,写你前夫的儿子的名字就行了,然后你接着还房贷,
: : 为啥要卖掉,也没必要非得找前夫要钱,...
: ※ 修改:·Yulian 于 Apr 13 21:11:15 2026 修改本文·[FROM: 120.229.19.*]
: ※ 来源:·
https://exp.mysmth.net·[FROM: 1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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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ulian FROM 120.229.19.*
FROM 122.1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