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饭不好吃,我在结婚前没干过家务,但时家务孩子确实全是我在负责。因为做饭不好吃,因为怀孩子的时候没有坚持天天散步之类的锻炼,因为没有全心全意的带孩子,教孩子,所以天天被嫌弃。我也有工作的呢,男方工作很累,所以除了工作什么都不管,我工作不累呢,工作完还要顾家务和孩子。孩子他家带不了,我妹妹就把工作辞了来帮我带孩子,我妹妹要带自己的孩子了,我爸就把家里生意关了来给我带,可是我们在他眼里带得很不好,不能让他满意。所以他看我很不顺眼,去对外面的女人体贴入微去了,为了离婚,孩子也不要,跟我说给他他就送回老家。我说离了以后孩子就没有爹了,他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再给孩子了,他说他不会再婚了,他要为孩子打拼,他的钱以后全留给孩子。可是现在说没说过不再婚了哦。我才不不管他再不再婚了,该给孩子的给了就可以。你说他存着给孩子,怕便宜我,问题是,什么时候给?等他再婚还是等他死?孩子是重度自闭症,能独立我都要烧高香了,这样的话,无论他什么时候给都会便宜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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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odexiaomaj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多个帖子中,前夫和你自己都说过你不擅长做饭等家务,也懒,然后又说家务全包了,这不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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