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大额开销在他人眼里可能是浪费,比如电疗、影子老师,好像事先没跟前夫商量或他不同意该方案,事后就去找他报销
【 在 Y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意思是,孩子生病了,电疗没用就不治了?不用找找别的康复方法,不用教孩子生活技能与独立能力了?
: 【 在 wodexiaomaji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同意你的观点。她确实越界了,离婚时候她要求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孩子,由于孩子抚养权在她这里,按照女方房子处理方案其实房子的控制权就在她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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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抚养费每月7000,还拿出 20 万作为孩子的成长基金,女方离婚后买房又赞助了 20 万(是借钱还是赠予?),这已经超出了 99% 的离婚抚养案例了。
: : 男方离异找的似乎是个未婚女,这种结合大概率女方经济条件比较弱,也要养育再婚的孩子。加上男方父母在农村,还有个残疾哥哥需要支援,这个前夫其实承担的经济负担来自4个家庭,经济负担很重。所以我认为男方没有女方说的那么不堪。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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