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3的情况我估计是女方不像你这么明白,没想到还有捐给国家或者遗嘱给别人这招,一般人也不会这么算无遗策。就是觉得活的长就是自己的了。
4就是遗嘱反正是防不住的,不结婚防的是自然具有继承权。遗嘱属于特事特办,真碰上只有再见招拆招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3那个,我是不信女方所谓留给孩子的诉求是只要孩子有个地方住就行,不然就不存在买房分钱的提议被男方拒绝了,类似背景下男方拒绝的潜台词反而是过给了孩子自己就没地方住了,也就是几乎可以肯定闺女站在妈那头。很多人嘴上说要求离婚时候双方的财产都过给孩子,其实用脚趾头想就知道这么说的人,一定是手里有孩子的人,也就是本质上在挟子女以剥夺。
: 4那就换一个思路说,一般人干不出来平白无故便宜外人的事儿,毕竟那需要极大的仇怨要恨到一定程度才至于,那么比较结婚被下家摘瓜的风险,不结婚被丢了瓜的风险是小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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