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让 lz 多想想,多咨询几个专业的离婚律师,你描述的这个一定是一个反方的论证方向。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啊,哪里来的正常孩子的抚养费,那是双方都穷且抵死不让步的情况下,才会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去算出来的一个数字。
: 他们是协议离婚,除非这个协议本身存在非自主意愿,才可以就协议的合法性掐架,比如被欺瞒被胁迫,前者比如当事人不懂被哄着签了字,后者比如当事人不行被摁着签了字。但说句实在的,有学历的有工作的年轻人,想推翻自己签字的协议是非常难的。
: 比如我们随便举个例子,那些被坑了的假离婚为什么明知道是假离婚,也没办法撤回去不算或者重新分割,就是因为他们当初是自己签的字,不公平条款本身并不违法,三个馒头我愿意吃一个给你俩甚至三个都给你,这就是我和你的真实意愿。一般能事后推翻式打下来不公平的,往往是举证了签字本身流程有违公平,就是我当初并不愿意三个馒头给你俩或者仨,我当时那是没办法不得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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