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是流程上比较复杂困难,她当时也没想道会如此顺利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没有离婚困难,她一直到两年前才着手起诉离婚,是涉及到文件交换程序才比较慢,结果上一定是一审即判。对此她的解释是她以为分居两年自动离婚,但按说她的认知不可能会这么理解法律规定。
: 至于她的孩子,至少一定不符合国内生育管理,国内缺签字以及医学鉴定是不可能做试管的,但对此一直没出现过细节过程。
: 大环境来说人总归是善良的,不会有人去执着探寻为什么不早离婚,以及质疑孩子是怎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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