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他为什么提条件,以及提的条件是不是平等。
这就像我交货在即,忽然原本的供货商出了问题,于是只好临时找你当供货商,而你借机报了个高价。
虽然是我主动找你救场没错,但你报的高价就是乘人之危。
基于两害相权取其轻,我自是认了。
那么未来会怎么样,想都不用想的,我一定会而且必须要继续更换供货商。
同理但凡这个前女友缓过来,和lz必然不会有下文,而这,就叫过河拆桥。
最后,常规来说,以上背景下大多数人更多的是会记住有人趁自己没有谈判资本的趁机要价欺负人,而不是对方的供货总归是令自己免受了高额违约罚款,当然,一般人还是会基于后者,会使用君子不出恶声的找个理由的方式,从而没有下一个合同。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女友危难之际,他不自觉扮演了拐杖的角色,过了河自然就不需要拐杖了,他没有趁人之危,他也不是桥,世界啥也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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