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悖论是,她为何一边质疑对方的人品,且是重大人品,又一边要和人结婚。唯一原因就是想人的钱,不结婚拿不到钱。
否则谈恋爱就是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了孩子呗,我木有娃我都能理解有人将娃置于一切之前的同时又想能有其他,于是会基于绝不能影响孩子or一定要给孩子的同时还可以能有自己层面的追求,那么婚后想保持分居状态以便于无需孩子调整适应,难道不是非常合理的诉求起源么,这有啥想不明白的。
: 其实人家一早就明示了,行就行,不行就算了,我是认为对于他人明牌已出的情况下,继续交往本身就意味着自己接受明牌。
: 事实上很少有人真能杀伐果断当断则断,所以对于不公平的婚恋条件很多人是基于不舍而接受,同时又因为不甘而不开心,这种失衡过程中自己产生了不舒服不开心,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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