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xx可真长
1,结婚和离婚3:1,就是很大问题,不应该结婚吗?
人们找工作,5年内离职率可能达到50%,创业开饭馆失败率可能60%,所以就不应该工作啦?
2,最后那个例子,因为他纠结,所以这两个选项都不应该选。
我嘞个去。
这个作者留过洋,如果当时面临哈佛和耶鲁两个offer,纠结该选哪一个,按他的逻辑,两个都不该选。
因为如果是正确的做法,就不应该推动他到达纠结那一步
【 在 Autumn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日头条上看到的文章,比较长,可以从婚姻的两次转型开始看,详见附件[upload=1][/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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