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离婚烦恼(更新2021.12.28)
如果要打官司,就不怕彻底撕破脸,最贵的两居室只要能拿出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证据,还是属于婚前财产,加名没啥实际意义。如果是婚后购买,也可以提供全款来源依据(比如全款都是来自婚前财产)争取更好的判决。。
法律讲证据,不讲贡献,婚后所得都是共同财产,打感情牌没意义。当务之急是尽量把更多的财产尽可能的往婚前财产靠,同时尽可能的挖出女方存款往婚后财产靠。建议还是找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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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 在 wanida0101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自己全款买的房子,后面因为加了女方名字,就要全部平分吗?不能按照法律全部财产亮出来 共同平分?感觉这法律也不公平了。
加名意义不大,看财产来源,如果买房的全款来源于男方婚前财产,房子就是男方的。如果来源于婚后公共财产,房子就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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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 在 Anita06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在后面帖子里已经说了,婚前首付,婚后还贷,不是婚前全款,你别脑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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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脑补了,帖子写的婚前全款......
如你所说,婚前首付,重在证据,只要有婚前首付的证据,至少婚前首付部分,比如(30%房价)是婚前财产了。剩余还贷部分,还有官司可打。男方至少能得到房子价值的65%,怎么也不可能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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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Anita06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帖里写全款,没说婚前全款。
: 楼主后来补充是婚前首付,婚后他还房贷,然后加老婆名字,现在已经还完房贷。按照民法典,他老婆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并且没有约定房产份额,就相当于他把房子份额赠与老婆,这个房子是两人共同共有的,各有50%,这样解释,你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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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房产加名,不是赠送房产份额依据......建议还是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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