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错误理解了,76条相关原文根本没有非机动车不用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
机动车方无过错的,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以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 在 sm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bufu110 (bufu110), 信区: AutoWorld
: 标 题: Re: 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撞了四轮真是算丢大羊了? (转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r 23 09:29:16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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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不支持非机动车向机动车赔付的情况。
: 该法规内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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