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学生薅肯德基系统漏洞的羊毛获刑
刑法上认定主观恶意很困难,要排除所有合理怀疑。
而且从商业上考虑,一般商家也不会上纲上线,对公司形象影响太大。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薅羊毛的有几个不是主观恶意的…
: 比如前几年的摩拜单车充值bug,版上有人充了好几万…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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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你白学了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学过,这就不是诈骗罪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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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通过一堆操作骗过了交易系统,这就是交易系统的bug。
因为这堆不寻常的操作,也确定了消费者是主观恶意,所以主客观一致,认定诈骗妥妥的。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交易系统本身的bug,不是消费者伪造的虚假事实。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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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说的这话就知道你压根没学过法律,至少没学过刑法。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还需要排除?薅羊毛的有几个不是主观恶意的?有几个不是贪便宜的?
: 另外,你觉得羊毛党应该跪谢商家不杀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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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你学的不是我国的法律,或者不是我们这个位面的法律。
我学过我国的刑法,我告诉你这是诈骗,我也说了理由,法院也认定是诈骗。你非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不是诈骗那也没关系,思想自由嘛,但建议你在行动上还是应该以法院的认定为准,因为法庭上没人听你这一套狡辩。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学过,所以才不认为这不是诈骗罪。
: 何况现行法律也问题很大,对企业网开一面,对消费者往往量刑过重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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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审改判率很低,只有百分之几,有罪改无罪的比例就更低了,因为上海法官普遍专业水平都不错,错判的很少。这个案子即使有二审,诈骗罪性质认定不可能变,最多量刑上可能减轻点,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说了理由了,法院错判的多了。
: 中国的法律虽然是维护资本家的,但是就这个案子,按照现行的法律,都不能构成诈骗罪。等事态发展呗,又不是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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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理解,许霆案应该认定为非法侵占,但事实上许霆案最后认定为盗窃罪。
你如果研究过许霆案就应该知道你的理解错了。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这个案子的核心是,消费者并不存在利用虚假信息来非法占用,不论是购买优惠券还是退款,都是合法交易,就像许霆取款一样,都是正常的行为。造成商家损失的主要原因是商家本身的交易系统存在bug。
: 不知道上面那几位为什么会认定大学生的行为存在欺骗行为的,购买退款,哪一步欺骗了?商家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要推卸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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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是银行的唯一区别是盗窃银行有专门的罪名:盗窃金融机构罪。如果对象不是银行,那就是普通盗窃罪。
许霆案当然和这个案子有区别,不然也不会一个是盗窃罪,一个是诈骗罪。
但关键在于如果按照你的理解,这俩都是系统出了bug,都最多只能判侵占。事实是这俩都没有按你的理解来判,你不反省一下你的理解吗?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许霆案主要是对象是银行,取款并不是交易行为,跟这个案子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 大学生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合法的,正常的,不存在欺骗行为,是系统本身造成的漏洞导致商家造成了损失。
: 单据也是有效的,是商家没有及时收回优惠卷才造成的损失,怎么能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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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这么一根筋,如果一张假币验钞机没验出来就是真币了吗?
任何系统都不能百分百正确,系统没识别出来的无效票据也是无效票据,这都不理解吗?
【 在 kuns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效,否则怎么兑换?你以为大学生入侵了肯德基的系统?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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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45.*
是啊,他还嘴硬非说自己学过法律,还说别人法盲,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罗翔说过,有些刑法理论,愚蠢到文盲都不会相信,就只有一帮学了点法律的自以为聪明的人才会信。当然了,从你的发言来看,你自以为聪明符合,法律你要说学过,你的刑法老师棺材板都要盖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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