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限制条件就复杂了,不是很建议加上这个。
比如说前五里面新希望是成都的独苗,但是房地产也是新希望的主要业务,负债率也是不低的,那新希望算不算呢。
只算实业的话,长虹(虽然不是成都的)的业绩最近也不好了,负债率要多高就应该排除呢。
提到成都的卖地优势这点我不太能理解哈,麻烦多展开一下。
如果有那么大的卖地优势,房价也涨的那么高,为啥没有本土强势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走向全国呢,
是不是需要反思一下是不是给了外地企业太多优惠而客观上忽略了本地企业的发展。
【 在 capablan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地产不算,因为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非常高,只算实业,如果算房地产公司的话,那应该承认成都的卖地优势,不能太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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