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就这个事:我觉得老师不对,不需要太多辩解。
观点2:孩子犯错我们尽量理解,老师犯错当然也尽量理解。所以虽然老师行为不对,倒是也没必要激烈反馈。当然lz其实也是不激烈的,说观察几天再看是否需要联系老师,我觉得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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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观点1,补充讨论一个核心问题:作为老师,是一个纯粹的管理人员;还是首先是教育从业者,只是兼做管理的事情。我强调教育和管理,是因为管理的基本逻辑是“奖励惩罚”,而教育不是。
教育和管理的区别举例:
1)学生如果总是在课堂讲话影响课堂纪律,或者给别的同学打架,类似这种影响集体纪律的事情,那么老师需要以“管理”角色为主,惩罚犯错学生比如公开批评、罚站、写检讨……都是具有合理性的,只是需要考虑“量行/刑”合理而已,这个惩罚未必可以让犯错者不再犯错,但是至少可以杀鸡儆猴让其他同学不敢犯错;
2)学生学习不认真,同样的东西总是学不会,考试尝尝不及格;偶尔没做好自己的事情,比如作业忘记做、学习工具忘记带、课前没有很好的提前做好学习准备……这些行为主要是影响自己,对集体影响很小,那么这个时候老师应该是“教育”角色为主,处罚的意义在于帮助当事人,而不是“杀鸡”给其他“猴”看。这就必须考虑处罚是否必要、是否有帮助意义。比如lz这个案例,如果只是很偶尔的发生一次,那么根本不需要处罚;如果经常遗忘,倒是可以采取类似这种让背书的措施,但是最好跟家长说一下,因为处罚是为了让学生记住啊,不是因为自己不爽所以要让学生难受,所以处罚这个决策要有后续跟进措施。
【 在 kelly08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年级小孩,一般劳动科学等五六本书是放在学校柜子里不背回来的,前天发现孩子给背回来了,问她为啥背回来了,然后孩子就哭了,说上劳动课的时候,自己打铃了才过去柜子那边把书拿出来,然后班主任说忘了提前拿书就都背回去,天天背着。劝了她说老师就是吓唬你,别当真,明天放回柜子里别背回来了,太沉了,如果后面老师还让你背回来妈妈再跟老师沟通一下。 感觉老师有点过分惩罚孩子,一点小事瞎折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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