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的长篇大论已经充分说明你对双赢二字的心虚了。死鸭子嘴硬还要装大尾巴狼,真难为你了
【 在 dhcn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的娃是收钱的,我们现在全程讨论的是楼主娃按报价收钱的行为。
: 至于富人怎么豪奢,这种事情我不care。你要是特别想关注富人的损失心理问题,麻烦你成为富人以后,自己问自己这个问题。
: 至于100元合不合理。麻烦你去看商业社会的交换定义,只要买卖双方自己不care,这个价格就是合理的。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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