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ie和Charlotte我都不喜欢,另外两个至少有可取之处
【 在 MyR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Carrie,35岁左右,专栏作家,没房,爱买奢侈品,情绪不稳定。她靠稿费住在租金管制公寓,却把大部分资源投进一双双Manolo Blahnik,1500美元一双的高跟鞋。这不是单纯的“爱买鞋”,而是典型的符号消费。她用“小资生活方式”去够一张“上流社会入场券”的梦。
: 她想嫁的是Big,WASP老钱与华尔街狼性的混合体。Big欣赏她的灵气和身体活力,但也仅此而已。他把Carrie放在“情妇”的抽屉里,从未真正考虑让她做妻子。不是她不够有趣,而是她的社会资本出身、职业稳定性、人脉圈子、情绪管理能力。统统不在“老婆”的评估体系内。有钱人不傻,浪漫不取代风险评估。
: 最打脸的一幕来了,Big对Carrie说自己不婚,转头就娶了年轻貌美家世好的模特Natasha。为什么?因为Natasha这种条件的女性,在婚恋市场上流通极快,年龄压力小,家庭压力小,退出选项多。Big出手“闪婚”,完全是资本思维,看到优质标的,迅速锁定,避免溢价。他不是更爱Natasha,而是Natasha更配得上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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