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因精神病杀人免责吵架
前段时间和好朋友为这事吵得不欢而散。
我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精神病免责,那究竟算不算“人”呢?
a. 算人,那就违反了平等原则。
b. 不算人。但是非人的东西一旦对人的生命产生了威胁,
都是直接弄死,甚至包括濒危生物。
----确实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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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你,目前3位表达了意见的女性全都赞成免责。
民事责任免责没问题,类似精神病写反诗免责。
但刑事责任涉及到被害人的利益、安全和公正,
是不一样的。
【 在 myheart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算人 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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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关监狱里可以。
其实从社会成本与文明公正的角度来看,
还不如处决了明快。
【 在 anyone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精神病人杀人不能处决,但可以一直关在监狱里,而不是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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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挺扯的。
【 在 williambo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观动机是重要量刑标准。
: 精神病人发病时,主观动机可能不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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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是量刑!
【 在 myheart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主张免责
: 我觉得虽然他们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人
: 触犯了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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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不假不谈论,至少表面上在这么说,那就应该遵循起码的自洽。
【 在 gxm248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人平等本身就是假的。没必要讨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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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浅显的东西也能煞有介事的表现,不愧是你。
【 在 hut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怪始终进入不了哲学之门
: 思维太浅陋还自以为是
: 法律的基础是法哲学,法律源于西方哲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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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很幼稚!
【 在 Bulls23 的大作中提到: 】
: 闲的啊
: 发自「今日水木 on BR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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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
这不就是上次你拿出来装13,
结果被狠狠打脸的那篇论文吗?
我问的这篇文章里的那两个问题,
你现在搞懂了问题本身没?
我已经不期望你能回答了,能搞懂问题本身就很不错了。
【 在 h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又是康威文章
: 我在水木至少讨论两波了
: 那篇文章推翻了自由意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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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他期望太高了。
之前他拿这篇论文来鄙视我,
我反手问了他这篇论文里2个关键概念,
他连问题都读不懂。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不懂我上一贴里那几个的中国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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