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作为男人的你们
网上是这么解释的
对错不知,证据肯定还是公检法最全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江西那个
: 女up位搞了
: 有录音
: ...................

--
FROM 114.254.2.*
这意思我理解的是:
如果一个男的他说能娶女的
女的基于这个承诺才那个啥的
事后男的马上改口不娶了
那这个男的是因为哄骗而得逞的
女的也算受害方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理解,女方想确定关系,男方为啥拒绝,拒绝也就算了,为啥又来强J这一出,这是啥脑回路
--
FROM 114.254.2.*
而且一审已经给选择了
还让社区去评估
明显是承认的话算自首、态度好
可以宽大到社区纠正
【 在 jaap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就这个大同案,我都觉得事实清晰,量刑得当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4.254.2.*
法盲害了自己儿子
还透露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信息
想要引导舆论
其心可诛
【 在 jaap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3年已经是QJ案最低刑期了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14.254.2.*
首先,做主的内涵不一样,一个是不受伤害,一个是拿来换钱
其次,有的国家和地区是真的允许的,有的历史时期也是允许的,卖ypc合法化这类事情本来就是有争议的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你这个例子报警了
: 女的一样会被罚pc
: 为什么不让女的对自己身体做主呢
: ...................
--
FROM 114.254.2.*
以中国为主,参考世界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的主贴在讨论全世界吗
--
FROM 114.254.2.*
这个假想极端化了
如果女人不怕男人坐完牢再把她捅了的话
才可以污告
何况这也对女人自己的声誉有巨大影响
【 在 fat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大一部分男网友觉得女人只要不高兴了指控男人Q,一指一个准,指谁谁坐牢
--
FROM 114.254.2.*
后半截没看明白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国内对女性保护已经完爆其他垃圾国家了
: 对女性的特别保护有一个前提
: 那就是有意愿做母亲
: ...................
--
FROM 114.254.2.*
法律是讲证据的
之前查过这类报案还有76%不给立案的
并不是想象的女方说啥是啥
以大同这个来说,证据已经很明确了
以南昌的来说,有人解释是男方误导会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这个前提下才发生的,可能就是抓住这个理了
【 在 miku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会有被反告的危险
: 比如说,本来挺和谐
: 改天女性反悔了,告对方QJ
: ...................
--
FROM 114.254.2.*
想占估计也很难吧
亲生的都未必多孝顺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点说
: 过了四十岁的女性
: 如果没孩子且曾经有生育能力
: ...................
--
FROM 114.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