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F(水木网际基金)版是Wealth(投资理财)版面群下属版面,版规分为
Wealth版面群版规总则和SMIF版版规细则两部分。
Wealth版面群版规总则
本版面群版规总则及各版版规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本版面群宗旨在于普及和交流理财知识,介绍银行、保险、信贷、股票、基金、债券、
期货、外汇、权证等各类金融产品和工具,倡导现代的投资理财方式,建立良好的信用和保
障意识。
本版面群实施正版主负责制,正版主是整个版面群的负责人,负责版面群规划、版规审
核、版主任免、投诉受理等版务管理工作,各版面具体工作由各版面版务组独立实施。
本版面群下设十三个公开版面:Bond、CreditCard、Fund、Futures、Forex、GOLD、
Insurance、MyWallet、Stock、StockAnalysis、GlobalStocks、SMIF、Warrant和若干内
部版务版面,今后正版主和版务组亦可根据版面发展需要,建立新的版面。
本版面群公开版面分工如下:
Bond版:
1、提供债券,主要包括各类国债、企业债等证券的相关信息和讨论;
2、提供银行发行的票据、信贷等固定收益和准固定收益产品的信息和讨论;
3、提供并鼓励关于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分析和讨论。
CreditCard版:
1、介绍信用卡、个人征信相关知识和最新信息;
2、提供办卡、用卡、获取奖励、销卡等各种话题的讨论;
3、在版务组监管下提供信用卡代理信息。
Fund版:
1、普及简单的基金理财的概念,使用户初步建立基金理财的观念;
2、对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等操作的基本问题的解答;
3、对于基金走势的讨论;
4、对于基金重仓股、大盘的适度讨论;
5、定期对已发行的基金进行评价信息的批露,有助于大家进行基金的选择;
6、通过讨论形成不同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理念;
7、交流各自在投资理财过程中的体会和感受。
Forex版:
1、讨论外汇交易及相关话题;
2、讨论和外汇有关联经济话题;
Futures版:
1、讨论国内和全球期货、商品交易及相关话题;
2、在版务组监管下提供期货交易商信息。
GlobalStocks版:
1、希望为对全球证券市场感兴趣的朋友提供一个分享信息、交流心得的平台;
2、讨论主题范围包括:全球和港股资讯、行情及相关市场分析、新股资讯、市
况评述、投行评级、市场传闻以及证券市场知识。
GOLD版:
1、实物黄金投资;
2、期货黄金投资;
Insurance版:
1、和保险相关的知识讨论;
2、个人投保咨询和体会交流。
MyWallet版:
1、最新的金融产品与金融信息;
2、个人在金融方面的心得体会。
3、作为Wealth版面群主版面,讨论财经类公共话题,通过精华区索引版面群
其他版面。
Stock版:
1、专注于财经信息及讨论的平台,可以对版面群股票类其他版面内容兼容并
包,集之大成;
2、讨论与股票相关的相对大众化内容,更专业内容鼓励版友前往版面群其他
专业性强的版面。
StockAnalysis版:
1、满足部分版友进行深度研究及小范围交流的需要;
2、鼓励深度研究及投资策略、方法、经验等深度的交流。
SMIF版:
1、实盘基金评比,基金经理定期总结,记录成长历程,增强买卖纪律。
2、通过真实记录及讨论,最大限度的提供给大家有用的信息。
Warrant版:
1、Warrant 主要讨论对象为中国A股市场发行的权证及相关正股;
2、其它A股市场交易品种,以及与权证走势有相关性的其它市场交易品种。
在发文管理方面,本版面群的原则是:在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本站站规、切合版面主
题的前提下,鼓励独立、深度思考,鼓励原创,尊重他人,避免在讨论时以不恰当的方式影
响他人的情绪、思考或决策。本版面群鼓励专版专用,使用者应尽量将文章发表在主题合适
的版面。如不确定主题应发表在何版面,则亦可在MyWallet版发文。
为内容管理需要,本版面群部分版面可实施俱乐部制度和/或设置发文积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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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网友获取便利,本版面群部分版面实施商业代理人制度,允许在实名、诚信、资质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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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无明文说明时,禁止一切形式的商业宣传和/或商业行为。对于实施商业代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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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期货账户、各类理财账户、支付平台账户、其他金融账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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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群不提倡以封禁作为主要管理方法来引导版面,但是对于严重违反版规并对版面
或者其他讨论者产生恶劣影响的行为,必须予以封禁;对于违反版规,情况特别严重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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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SMIF版规细则
1、版面宗旨
实盘资金的基金操作记录及评比。
2.讨论主题范围
1、实盘基金的操作、记录和评比;
2、通过讨论形成不同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理念;
3、交流各自在投资理财过程中的体会和感受;
4、本版为俱乐部版面,具体的管理方式由“SMIF版管理制度”(另附)规定。
二、标记和收录原则:
g: 基金操作,基金请假,各种有价值的时效性强的文章
m: 基金周报,基金成立,有价值的文章,精彩re文
b: 基金排名,非常有价值的文章,版务公告
精华区:基金周报、基金排名、重要公告和规则、其他有价值的文章分类收录精华区
三、删文原则:
1、敏感政治话题
2、灌水
3、人身攻击文章
4、与上述主题无关文章以及重复发表的文章
5、商业广告
6、无任何实际意义或者与本版不相关,完全属个人感情发泄的文章
7、大量转贴无意义或与本版不相关的文章
8、定期清理未做标记的文章,如网友认为有价值,可自行保留
四、封禁原则:
1、本版不提倡以封禁作为主要管理方法来引导版面;
2、本版对于严重违反发文原则、违反办版宗旨的文章作者予以封禁:
1)发表各种违反法律、法规、站规的帖子,封禁14天;
2)发表违反版规总则中关于“商业广告”条文的帖子,封禁14天;
3)发表违反版规中关于其他条款的帖子,封禁3-14天;
4)屡次发表和版面无关的话题,封禁1-7天;
5)灌水情节较重的,封禁1-7天;
6)讨论版务、干扰版面讨论秩序的,封禁7-14天;
7)挑起版面争执,或发表引起他人不快,封禁3-14天;
8)故意发表具有误导性,或混淆视听,或断章取义的帖子,封禁3-14天;
9)发表其他内容不恰当的文章,封禁1-14天。
3、等效原则:
1)发表内容为空、内容为无意义字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2)发表回复内容与原文主题毫无关系的文章视为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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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阅、版面连续聊天>20篇者视为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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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表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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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管理办法:
1、不得上传与主题无关的附件
2、不得上传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附件
3、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附件,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附件:SMIF版管理制度
第1章 基本规则
1.1 评比的目的
对于基金自己:定期总结,记录成长历程,增强买卖纪律。
对于广大股友:活跃版上气氛,增加娱乐性,最大限度的提供给大家有用的信息。
1.2 评比的标准
采用与沪深300指数比较的方法评比。从基金设立时起,到年底截止。期间超越300多者
为胜。下一自然年度重新开始新一轮评比。
由于必须采用一个指数,采用覆盖面比较广的沪深300指数。无论持有的股票是哪个市
场的股票,均比照300指数。
第2章 成立新基金
2.1发文权限
1) 任何一位在任版主均有权授予ID发文权限。
2) 任何两位在任版主意见一致即可取消非基金经理ID的发文权限。
3) 超过1/2基金经理(不含辅导期新基金)书面申请即可取消非基金经理ID的发文权限。
4) 任何一位在任版主均有权取消连续3个月不发言非基金经理ID的发文权限。
5) 基金被开除,同时取消基金经理ID的发文权限。
6) 被取消发文权限的ID,半年内不得再次被授予发文权限。
2.2 成立新基金资格
1) 申请ID具有发文权限。
2) 申请ID目前没有其他正在参加评比的基金。
3) 申请ID及所有马甲半年内未在本版注销基金。
4) 申请ID及所有马甲两年内未在本版被开除。
5) 成立日前3个月申请ID未受到过全站性惩罚。
6) 承诺接受版务组的监督和管理。
7) 两个有保荐权限的基金经理保荐。
2.3 成立过程
申请ID模板发文,发布基金成立申请,版主标记m。
保荐人模板发文保荐,经版主审核无误后,标记b确认基金成立有效。
2.4 保荐人
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基金经理具有保荐资格,每位保荐人同时最多保荐2只新基金。保
荐人需要对新基金作以下担保:
1) 新基金不得在辅导期请假;
2) 辅导新基金及时公布满足要求的操作和周报,并遵守本版的各种规定;
3) 辅导期为4周。辅导期结束后,由保荐人以模板发文宣布新基金通过辅导期,并不再
承担保荐责任。
特别注明:保荐人不需要也不应该辅导新基金的操作。
第3章 基金运做及排名
3.1 基金运作
1) 及时公布操作
此举的目的是提高排名的可信度。实在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布的,给版主发信,
经讨论通过后,在版面发文予以豁免。
2) 及时公布周报
即使本周没有交易,周报也必须公布!
3) 按置底值班表做周报排名
注:及时公布操作和周报的定义:
每次操作当日公布,不得晚于实际成交时间30分钟。
可以预告埋单,36小时内Re预告文确认是否成交。
上述两种情况均算作及时公布,否则记非实时公布一次。
除非已经请假,周报每周公布一次,且不得晚于周日晚上8点,否则不记入当周排
名,且记非实时公布一次。
3.2 基金投资范围:
1) 水木基金只限于投资如下的品种:
沪深A/B股,B股按照中国银行基准价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沪深场内基金;
沪深市场可交易的债券类品种;
国内开放式基金;
沪深权证;
港股(包括港交所的基金、ETF、窝轮、牛熊证等)。
2) 不允许如下投资品种:
金融期货,信托投资品,私募基金,外国股票等。若有基金经理需要投资上述或其
他品种,必须将资金撤离水木基金之外进行。
第4章 基金请假及注销
4.1 请假
基金无法正常公布周报,应事先模板发文请假。
请假长度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超过两个月须书面申请暂时中止基金营业,经版务组
批准,方可保留基金权限。
4.2 注销
1) 基金注销,应模板发文注销。
2) 对于注销基金的ID,或者马甲,半年内不得申请恢复或成立新基金。该规定的目的
是防止基金由于短期的业绩不佳而随意退出再重新开始。本版鼓励以长期的眼光考察基金业
绩。
3) 注销的基金,半年后,只需超过一半的版主同意,即可恢复运行。超越300点数只要
不超过注销时超越300点数,累计收益只要不超过注销时累计收益,可以自由设定。
第5章 基金追加资金的计算方法
对于追加资金的,必须采用倒推模拟成本法。具体如下:
新成立日净值=成立日净值+实际增资额/(1+增资前累计收益率)
新年初净值=年初净值+实际增资额/(1+增资前本年度收益率)
其中:增资前累计收益率=(目前净值-成立日净值)/成立日净值
增资前本年度收益率=(目前净值-年初净值)/年初净值
第6章 罚则
6.1 警告
1) 事先未请假,且没有在周一晚8时前公布周报的。
2) 周报不符合要求,版主指出后拒不整改的。
3) 新基金在辅导期违反相关规定,36小时内保荐人未进行纠正的,分别给予两位保荐
人警告处分一次,并取消保荐人保荐资格三个月。被保荐的新基金需重新寻找两位保荐人?辅导期顺延。
6.2 严重警告
1) 周报持仓相对上周周报持仓有变化但未公布操作的。
2) 值班经理未在周一晚8时前发布周报排名的。
6.3 开除
1) 新基金在辅导期不公布周报的(即使请假,也不能豁免)。
2) 连续两周未请假,且没有公布周报的。
3) 连续两周被严重警告的。
4) 连续三周被警告的。
5)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被六次警告处分的。
注:1次严重警告算作2次警告处分。
6) 一个自然年度内非实时公布次数超过12次的。
7) 被开除的基金,若想恢复,除非全部版主同意,且超过1/2基金经理(不含辅导期新
基金)书面发文同意(不发文的默认为反对),方可恢复。
8) 被开除的基金,基金经理及其所有可证实的马甲,两年内不得申请成立新基金。
6.4 其他处罚
版主有权对其他未列入规定但是明显应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只要获得全部版主的一
致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