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Commander版治版方针
第一章 办版宗旨
第一条 本版宗旨为“让更多人深入了解使用TotalCommander软件(以下简称TC)”。意
在推广TC在网友中的使用,增进网友对TC的了解。本版主要为TC的使用者,爱好
者提供交流的空间。
第二条 本版为网友提供讨论如下内容的空间:
1.TC及其插件相关发布消息;
2.TC及其插件使用心得与技巧、问题等;
3.网友使用TC的感受;
4.其他与TC相关的内容。
第二章 版面管理
第三条 版主负责版面管理。有责任保证版面讨论的有序性。版主无法履行职责时,需按
照水木社区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版面管理的连续性,并在版面及时
公示。
第四条 发文原则
1.本版倡导热情、认真、真实的发文态度;反对讽刺、马虎、欺骗的发文态度。
2.严禁发表的文章:
1)内容空洞、无意义的文章;
2)公开网友个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
3)内容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
4)违反治版方针、站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文章。
3.本版文章著作权遵循水木社区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删文原则
1.与本版发文原则无关以及违反发文原则的文章立即删除;
2.版面现有文章的删除时间,由版主视版面情况而定;
3.版主可视情况根据网友要求对其发起的讨论同主题删除;
4.版主可视情况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5.违反站规,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文章立即删除。
第六条 标记原则
1.版主应及时标记版面的文章,以便于网友浏览。
2.标记规则:
1)时效性信息文章,网络资源链接等标记g;
2)需长期保留的文章,如TC使用心得,技巧,评论等标记m;
3)版务,原创插件,原创使用心得,使用教程等标记b;
4)其他没有公示、收录、保留价值的文章不记注。
第七条 收录原则
1.版主应及时将有价值的,符合收录原则的文章收录至精华区,以方便网友查阅
2.精华区收录规则:
1)已标记的文章酌情收入精华区相关目录;
2)已收入至精华区内的文章原则上不予删除。
第八条 附件管理原则
1.无任何标记的一般文章所带附件只作短期留存,版面整理过后不再保留。
2.标记g,m,b的文章所带附件随文章予以长期保留或收入精华区;
3.不得上传带有病毒附件,不得上传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附件,不得上传与
本版发文宗旨无关的附件。
第九条 封禁原则
1.本版对于严重违反发文原则、违反办版宗旨的文章作者予以封禁。
2.有下列各种行为中一种或几种的,属于本版予以封禁的对象。以下所列为原则
上的封禁天数,实际执行封禁天数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增减,最高不超过14天:
1)灌水(封禁3天)
2)干扰版面讨论秩序(封禁7天)
3)言语粗俗(封禁7天)
4)开启无关话题(封禁7天)
5)人身攻击(封禁14天)
6)发表不恰当文章(封禁14天)
3.等效规则:
1)发表内容为空、内容为空洞无意义字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2)发表内容与标题明显不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3)批阅、版面连续聊天>=15篇(含自己删除和版主删除的)者视为灌水;
4)批阅、版面连续聊天>=50篇(含自己删除和版主删除的)者视为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5)公开网友个人隐私者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6)发表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版主享有水木社区规定的版主权限;
2.版主履行水木社区规定的版主职责;
3.版主应按照治版方针进行及时有效的版面处理;
4.版主应按照版面情况向站务委员会提交诸如申请热点,修改版规等申请;
5.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在版面宗旨所规定的范围内、所倡导的风气下进行;
6.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不违反站规和其他相关法律;
7.版主有向站务委员会申诉、应诉的权利;
8.版主有组织网友版聚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9.版主有对版面文章进行置顶、不可回复、合集、制作模版等特殊处理权利。
10.除此之外,版主享有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义务。
第十一条 网友的权利和义务
1.网友享有水木社区规定的权利;
2.网友遵守水木社区规定的要求;
3.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本版治版方针中相关规定;
4.网友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5.网友有对版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6.网友有向站务委员会投诉、举报版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免责声明
1.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
2.本版提醒网友谨慎地、自主地判断文章内容的真实性,避免由此产生损失。
3.本版不负责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名誉上的、民事上的、刑事上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应当在版面
公示后,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本治版方针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治版方针若存在与站规,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条文相抵触的部分,均以
站规,规章制度,法律条文为准。
第十四条 治版方针的审核、最终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治版方针由现任版主zhangbao修订,版面公示,经站务委员会审核,于通
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TotalCommander 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