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S.THU/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版治版方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水木社区站站规制定此方针。
第二条 版主权利来自站务委员会授权,SHSS版所有现任版主构成版务组。
第三条 版主工作接受站务委员会和SHSS版网友的共同监督。
第二章 经营方向
第四条 SHSS版力争建成信息交流的平台。
作为集诸多性质迥异的系所于一身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院版,SHSS版力争建成院内师生生交流的平台和我院师生与兄弟院系、兄弟院校及社会人士交流的平台。
各类涉及人文方面的活动,鼓励在SHSS发布最新消息。人文学院的院系动态也将努力在
SHSS版及时得到反应。我们欢迎各种与专业相关的信息交流,如人文类讲座信息等。
第五条 SHSS版将努力加强网友间的感情建设。
在广大SHSS网友的配合与支持下,努力提高院版人气值,努力营造温馨的网上家园,使SHSS变得更有亲和力和凝聚力。同时,希望SHSS版能成为人文学院与其他院系、院校和社会友人交流的纽带,使更多人能了解人文、推广人文。
有鉴于此,允许少量的灌水和聊天行为。
第六条 SHSS版为各类原创提供舞台。
人文学院的同学在笔头上应该不输其他院系吧,人文学院同学的心思应该比别的同学更
加细腻吧!那么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所思、所感贴出来大家分享呢!
我们极力支持原创文章,文体不论,长短皆宜。个人原创文章在版面上有一定积累,则可在精华区开辟个人文集。
第七条 SHSS版为学术问题的讨论提供空间。
在站规范围内欢迎各类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相关的专业或学术问题的讨论与争辩,努力营造良好的版面讨论氛围。
人文与社会类的学术专版在水木上为数不少,且论话题更加集中和有深度,所以也支持网友去这些版面讨论。
第三章 删文原则
第八条 凡符合以下条款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文章,版面文章将被版主删除。
1、违反站规版规的文章;
2、涉嫌人身攻击的文章;
3、涉及他人隐私的文章;
4、明显造谣失据的文章;
5、恶意灌水的文章;
6、短期内重复发表的文章;
7、含不雅词汇的文章;
注:不雅词汇包括但不仅限于:
1).排泄物, 及下流词语以及动物
2).以大众常识, 习惯用语中可判断的侮辱、淫秽字眼
3).使用与禁用词汇同音、近音、同义、近义字、英文简码等
意淫、YY、鄙视、b4等词语也不推荐使用;
8、找考试“枪手”之类文章;
9、其他影响版面讨论秩序的文章。
第四章 封禁原则
第九条 凡符合以下情形一项或多项的id,将被版主封禁版面发文权限:
1、连续批阅达5篇者,封1-3天;
2、标题灌水者,封1-3天;
3、言语粗俗,说脏话者,至少封7天,严重者14天;
4、对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者,至少封3天;
5、主动请封者,一律封14天;
6、找考试“枪手”者,一律封14天;
7、灌水请注意适度,否则至少封1天;
8、使用相似id,且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者,至少封7天,严重者14天;
9、违反站规者,视情节封禁。
第五章 标记原则
第十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章,将被版主标记为g/G:
1、近期人文类讲座信息,请按 [月.日]讲座主题 格式发布;
2、近期活动广告,人文学院党团、班级的临时活动广告;
3、近期短期适用的通知,人文学院党团、班级的临时活动通知;
4、祝福、祝贺类文章的原文,希望不是寥寥几个字,而应当有具体的内容,此类文章
不鼓励re上十大,并也建议转发Blessing版;
5、其他值得短期保留的文章。
第十一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章,将被版主标记为m/M:
1、有价值的原创文章,包括:有丰富信息、有作者情感、有精彩论断、有新奇创意等
的文章;
2、常有人问讯的信息,被问讯的问题经答复后标记m,保留时间根据信息的重复频率由
版主灵活掌握,删除前收入精华区相关目录;
3、提供长期服务的有价值信息;
4、其他值得长期保留的文章。
第十二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章,将被版主标记为b/B。
1、长期有效的重要通知;
2、兼具时效性和保留价值的文章;
3、有永久保留价值的文章。
第十三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章,将被版主设为不可Re,需要Re者请按作者提供的联
系方式回复,如果没有写明回复方式,则默认为站内信箱。
1、寻人启事;
2、查询学生或教师联系方式;
3、求购考研试题、讲义、笔记等,建议发到AG_Market版;
4、出售旧书、门票、听课证等,建议发到SecondHand版;
5、找人兼职翻译、写书、做家教等,建议发到ParttimeJob版;
6、征友、征partner等;
7、容易引起过激争议的文章;
8、其他不适合讨论的文章。
第十四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章,将被版主置底:
1、院内活动的紧急通知;
2、院内需要长期宣传的活动;
3、各类重要通知;
4、其他需要置底的文章。
第十五条 对于版面文章标记的标准,版主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第六章 精华区收录办法
第十六条 将有价值的文章及时收录进精华区,被m和b的文章一般都会及时收录。
第十七条 不断完善精华区结构,便于网友查找。
第七章 附件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附件内容与文章内容同等对待,以上的删文、标记、封禁原则同样适用于附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方针修改权归本版版务组所有。
第二十条 本方针解释权归本版版务组及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方针最终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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