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一人能否同时有二志
有关第三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好像一人不能同时有多种志向。因为:
1.奥古斯丁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二第十四、第十七章里说,人不能同时致志于上主,又致志于身体之安逸。按同理也不能同时有两种别的志向。
2.此外,志向指意志朝终点之行动。但一个行动在同一方向不能有多个终点。所以,意志不能同时有多种志向。
3.此外,志向先须有理性/理智之行动。但按哲学家于《辩证论》卷二第十章说的:「不可能同时了解许多事物」。所以,也不能同时有许多志向。
反之
艺术模仿自然。但自然用一个工具图两种用途,如在《灵魂论》二第八章中说的:「舌头是为尝味的,也是为讲话的。」根据同理,艺术或理性也能使一个东西有两个目的。如此则人能同时有多种志向。
正解
我解答如下:两个东西之间可能有两种情形:一种彼此相关,一种彼此不相关。若两个东西彼此相关连,则根据前面第二节讲的,显然一人能够同时有许多志向。因为志向不只限于最后目的,也包括中间目的:一人同时致志于近目的和远目的,就如配药和治病;若两个东西之间不相关连,人也能同时有许多目的。这可由下面的事看出来:一人在二者中选取一个,因为它比另一个好;一个比另一个好的条件之一,是因为第一个有多种用途。因此,一物能因有多种用途而优先被选。由此可见人同时有许多志向。
notes
1质疑:奥古斯丁,人不能同时致志于上主,又致志于身体之安逸。
2质疑:志向指意志朝终点之行动。但一个行动在同一方向不能有多个终点。
3质疑:志向先须有理性/理智之行动。
4反之:自然用一个工具图两种用途,如在《灵魂论》二第八章中说的:「舌头是为尝味的,也是为讲话的。」根据同理,艺术或理性也能使一个东西有两个目的。
5阿奎那:显然一人能够同时有许多志向;因为志向不只限于最后目的,也包括中间目的。
评论:
1)人可以有多种志向,也可以有一个志向(终极目的),这不需要讨论。作者为什么还要讨论、分析?因为这个很重要,必须写和讨论吗
2)在华夏,我们可以有二个志向吗?比如,我在申花俱乐部踢球,想转会到大连实德俱乐部踢球,这样显得不够“忠”,因此,在部分人看来是不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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