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评论:
3:20节,“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的重要功用就是指出人的罪,并断绝了人得救的希望。就律法本身来说,律法也指教我们何为义,律法诚然是得救之路,但人却是堕落和败坏的(堵住了人脚步,阻止人靠律法)。
圣经在很多章节都指出,无人能因行律法而得义(理由:所有人都犯了罪,被律法定了不虔不义的罪。靠行为称义与因过犯而有罪,二者是互相矛盾的)。
约翰·加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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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句经文后面引出:“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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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gxlx FROM 106.1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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