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长期不进行版面管理,违反版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失职
附:《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考核部分》有关规定
二、失职
失职指版主未能有效履行《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版务部分》第四条中
的各项版主职责,或版主违反《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中的其它规定,
情节轻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版主未请假、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生效而放弃履行版主职责。
[2] 版主未能推动所任职版面的讨论风气;除有特殊要求的版面外,版主
未曾积极参与版面讨论,或经常发表与所任职版面内容相关的文章或
回答使用者的问题;版主未能有效维护所任职版面的讨论风格和主题。
[3] 版主未能定期收集并整理所任职版面的精华文章和常见问题的解答,
未能及时删除涉及政治的、明显失据的、用词不雅的、严重偏离版面
主题的、人身攻击的、灌水的以及其它违反本站有关规定的文章。
四、处理办法
对涉及失职的版主,主管站务可视情况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免去其版
主职务的处罚,其中一次严重警告计两次警告、并依据相关特殊权限管理
办法进行处理。版主在任期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视同严重失职。
对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确认严重失职属实者,将免去该使用者[包括其
所有帐号]的版主职务,并依据相关特殊权限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对涉及失职、严重失职的版主的处理结果,由主管站务使用系统帐号公告
于 BMManager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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