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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告] 警告 Photo 版版主 czqs20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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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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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8 1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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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此ID
原因:封禁未在版面发文id,失职。
附:仲裁结果
发信人: Pksn (大中华携手飞·GCC), 信区: Arbitration
标 题: Re: oo00oo v czqs2000(photo)仲裁申请书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Jul 6 01:53:58 2013), 站内
在自删区和回收站未发现申请人发文,版主封禁失当。
责令解封本案申请人,追加警告处罚,并承担仲裁费用200管理积分。
【 在 oo00oo (山王)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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