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说到加了护栏之后的结果是“很多车辆和人员因事故受损受伤、交通也受倾倒栏杆的影响”,但另一方面又从“收停车费”的角度来归因,貌似结论是:只要撤掉护栏,就能回到原先的状态,车辆和人员就不会受损受伤,代价只是城市管理者少收到一些停车费?
这里面好像缺少了一些逻辑。
动不动就给人扣帽子,也不是一种好好说话的方式。
【 在 toffy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不用这么阴阳怪气,我没有说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是正确的,只是这种现象不是造成这段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他们当然不采纳,影响他们收停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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