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不构成正当防卫
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始终围绕“保安扇耳光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为此,多家媒体采访了执业律师,结合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条款,对事件双方的行为进行了专业解读,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
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认为,如果查实保安此前辱骂女司机、强行关车门,此后在女司机踹脚后,反手打耳光致女司机耳膜穿孔,属于殴打他人,保安或将被治安处罚。他认为,女司机脚踹保安的行为,也属于殴打他人,如果查实此前保安辱骂女司机、强行关车门,女司机的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四川升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斗波律师则表示,从现有公开的视频来看,保安前期辱骂、强行关车门夹腿行为涉嫌违法,是引发冲突的主要原因;其面对女司机脚踹时,反手扇耳光致对方耳膜穿孔,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明显不相当,不构成正当防卫,需承担相应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若网传视频和知情人士所言属实,从事件完整经过来看,保安在纠纷初期存在明显的先行过错,其行为已涉嫌违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先,保安辱骂女司机的行为,属于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无论起因如何,均无任何法律授权;其次,保安强行关闭车门、夹伤女司机腿部的行为,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行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两个行为是激化矛盾的直接原因,保安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于公众最关心的“保安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赵良善律师明确表示,保安的行为既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他解释,女司机脚踹保安的行为属于轻微不法侵害,未危及保安的人身安全,且女司机踹完一脚后并未继续实施侵害行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保安面对女司机的轻微踹击,本可以采取避让、报警等合理方式制止冲突,但其直接扇耳光致女司机耳膜穿孔,打击力度与侵害程度明显不相当,本质上属于报复性回击,而非正当防卫。”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女司机没踢着,是她眼瞎腿瘸根本踢不着呢,还是保安躲开了?
: 如果是后者,保安躲开了一下,就能躲开第二下?活该他继续躲下去不能还手呗。
: 这样的推定算不算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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