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最大的受害者是用户
只有公平竞争
各家比学赶超把产品力搞上去才是最大公约数
千亿营销除了养肥了各路吹鼓手
对技术进步,产品进步没有丝毫帮助
雷军营销你不服可以用产品灭它
他吹北京跑上海中间充一次电
你来个反向上海跑北京中间充一次电不香么
雷军下坡路你跑上坡路灭它
大把时间经费浪费在1300公里有何意义?
雷军甭管咋营销,或者有没有雷军
小米车子的续航水平是客观存在的
这个也黑不掉
胡折腾一通有P用?
我主张最高法最高检明确一下
媒体自媒体公司或个人从企来拿钱公开场合发表对产品意见(用户除外)按受贿判,抹黑吹捧都不行,1万以上负刑责,300万以上10年以上刑期
企业给钱按行贿罪判,1万以上刑事立案,500万以上10年刑期,不能把沈长富父子一判就完事了,行贿的人呢?没事了?
--
修改:wuspd FROM 218.108.210.*
FROM 218.10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