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意也来表个态:
1)正常驾驶的司机完全不必要知晓别的车是人在开还是所谓“智驾”;那些蓝灯纯粹就是道路上多余的垃圾信息。
2)蓝灯几乎和雾灯一样亮,太刺眼。
3)蓝灯本质上就是那种“车内有Baby/我是女司机, 让让我吧”车尾贴花的升级版——所以也就是在说:我是闹餐驾驶,都给我闪开。问题是,你弱并不代表你自动有道路优先权,人家就得让你——你完全可以不用“智驾”。
综上,高亮度的小蓝灯完全就是商业广告行为,其实是非常有害的信息污染源。非但不应推广,还应被禁止。
附:若干年前日间行车灯开始逐渐流行时,部分的亮度也超标,于是国家出了规范。对于闹餐小蓝灯,不妨拭目以待——是科学理智战胜商业行为,还是利益集团通过与政企捆绑、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大众。
【 在 far 的大作中提到: 】
: 纯装饰吗?和车顶上竖俩鹿角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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